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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通告

索引号:-00821145-1/2020-00470 分  类:土地征收征用;土地利用;政策文件;政府文件/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0年07月16日 文 号:万府〔2020〕45号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6日

万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土地的通告

 

为加快万宁万城管道燃气输配站项目开发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征收位于东线高速公路长丰互通西北侧约800米地段部分土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及用途

万让2017-69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线高速公路长丰互通西北侧约800米地段(具体坐标详见附图所示)。

三、土地的权属单位和征地面积

征收万城镇滨湖村委会第10、11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面积31.85亩。

四、凡对上述范围内有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主张的单位或个人,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万城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权利或自动放弃权利主张。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地范围内突击抢种的树木、青苗,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给予补偿。

特此通告。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20714

    (此件主动公开)

万宁市万让2017-69号地块勘测定界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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