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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万宁市光明商业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一期公开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公告

索引号:-00821145-1/2020-00475 分  类:市场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0年08月07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07日

关于万宁市光明商业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一期公开选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公告


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建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公开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万宁市万城镇光明商业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一期被征收房屋及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征收范围:东至光明南路;南至原卫生局、市外经委宿舍及光明市场用地界址;西至建设南路;北至万兴街(规划中)烟草专卖局用地界址。项目第一期征收范围约20亩,共有征收户52户;

根据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选定1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二、委托内容

按要求评估被征收房屋在规定时点的价值,出具评估报告;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收到申请后进行复核,对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三、相关条件

(一)评估机构须在海南省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具有国家三级(含三级,不含暂定三级)以上资质;

(二)在房屋征收评估中没有重大违规及无不良记录(提供行业协会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四、报名时所需材料

(一)评估机构报名表(具体见附件)、机构简介;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房地产评估资质 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拟指派估价师和评估员名单及其注册证和上岗证;

(三)机构与被征收区域内的被搬迁人及委托人无利害关系的书面声明。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21日的正常工作日,逾期无效;

(二)报名地点:万宁市万城镇光明南路原飞豹大队;

(三)报名方式:携带所需书面材料进行现场报名,或将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3976729402@163.com。索取报名表,请登录网址:https://pan.baidu.com/s/1J-zYBVk7kxhs8it5-Unmng,提取码:7ln5;

(四)联系人:刘玉妮,苏德凡;联系电话:62223635。 


附件:万宁市光明商业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一期项目公开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表。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万宁市光明商业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0年8月3日


附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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