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45-1/2020-00599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0年10月30日 文 号:万府〔2020〕77号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30日万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市级清单)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一、要确保10月31日前完成各行政执法事项的划转承接工作。
二、我市综合行政执法实行目录执法。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市级清单)实施执法。执法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如执行过程中确需进行调整的,由各部门提出调整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附件: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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