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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00821145-1/2021-00003 分  类:为民办实事;民生建设/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01月05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5日


万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

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万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闭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于2020年7月份将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中需要政府部门完成的72件转交给市政府。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开展部署,及时将建议转给承办单位办理,市政府督查室实行专人跟踪督办,做好协调和指导工作,确保建议得到有效办理。

一、办理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需办理的72件建议已全部受理办结或给予答复,办理率为100%。其中,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4件,占总数的47%;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33件,占总数的46%;因条件限制,目前不能解决的5件,占总数的7%。各承办单位均就建议办理情况向建议的代表进行答复、反馈,其中目前不能解决的建议事项,均已向建议代表作解释说明,并取得代表理解。

二、主要措施

(一)领导高度重视,办理责任层层落实。2020年7月16日,收到市人大《万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转办市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建议的通知》(万人常发〔2020〕30号)文件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领导做出批示,要求要限定期限,加强督办。市政府办迅速对人大建议进行分解,确定了各建议的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后交由各承办单位办理。同时,要求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强化责任落实,在办理建议上不能一答了之,要主动与代表沟通,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二次办理。

(二)完善办理机制,办理工作更趋规范。结合代表建议办理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机制,实现规范化办理。一是做到“三坚持”。即坚持在调查研究后答复,坚持在协商沟通后答复,坚持依法按政策答复。二是做到“三对照”。即将答复内容与建议所提意见、要求对照,看答复是否“对题”,措施是否“对症”;将答复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照,看答复是否妥当,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不符合政策的内容;将要求解决的问题与客观条件对照,看是否符合现实情况,有无解决条件,能否创造条件加以解决。

(三)突出解决问题,办理实效不断体现。办理过程中,着力做到“三联系、三沟通”,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一是加强与人大代表工委的联系,及时沟通建议办理信息,了解代表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二是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沟通答复意见及相关要求,协调工作步调,促进建议办理准确、及时、到位。三是加强与领衔代表的联系,了解掌握他们的真实意图,及时沟通办理情况,就落实所提建议达成共识。此外,各承办单位加大“开门办理”力度,通过电话征询、上门面询、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汇报,坦诚交流,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在做好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凡能解决或具备条件解决的,抓紧解决和落实,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对应解决但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因政策上限制等无法解决的事项,积极向代表进行解释说明。

(四)强化日常督查,建议办理有序推进。在各部门办理答复阶段,市政府督查室3次给各办理单位下发《督办通知单》,2次给单位相关责任人群发短信催办,拨打30余次电话对市资规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社保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市交警大队、礼纪镇等办理不好或答复较慢的单位跟踪督办,并对办理答复工作推进缓慢的礼纪镇、市教育局等单位进行实地督办1次;同时严格把控各办理单位建议答复件的质量,多次对不符合要求的答复件退回重报,特别是对市发改委、市水务局等办理答复较差的单位,市政府督查室直接请该单位办理答复的股室负责人到市政府督查室,详细指导如何办理并答复。12月25日,王立副市长召开人大建议办理答复专题会,对答复不到位的单位要求重新答复。在督办过程中,我办多次强调,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建议代表沟通,积极采纳代表的反馈意见,不断调整、改进和完善办理工作,切实做到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经过各办理部门反馈,2020年人大建议在办理答复时基本都征求了代表意见和满意度,截至12月22日,72件代表建议答复率100%。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答复轻落实。个人办理人员力度和规范性不够,工作停留在文来文往,缺乏人来人往的工作机制,答复没有切实有效解决问题。二是个别建议受条件限制,目前解决难度大。比如:“关于建立完善没收小产权房处置办法的建议”,由于省里未出台过关于小产权以没收形式处置的指导意见或规定,尚不能制定没收小产权房处置办法。三是部分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沟通、回访不够。市政府办在对建议督办过程中多次要求,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积极与代表沟通,如代表不满意办理结果,必须重新办理,直到代表满意为止,但还是有个别单位未与代表沟通就答复。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落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重点围绕正在办理和列入当年计划解决的建议,强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办理到位。对部分办理周期长的建议,保持连续性,严格按原定计划抓好跟踪落实,直至问题完全解决;对目前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分步落实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一解决,使办理质量、效率和落实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坚持开门办理,提高办理工作透明度。在建议办理过程中,采取邀请视察、座谈共商、电话讨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让代表参与办理,通过各种措施深入了解代表的想法和目的,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答复和办理工作,使办理结果能在正式答复之前得到建议人的理解和认同,提升透明度。督促各承办单位在正式答复后,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特别是对承诺年内完成办理的建议,经常与代表沟通,通报办理进度,听取代表意见,增强理解互信。

(三)加大协调力度,提高办理效率。加强对承办单位的协调和指导,及时帮助部门解决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努力提高办理效率。对超出部门协调范围或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市政府领导做好调度工作;对市人大重点督办建议,尚未完全办理到位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予以解决;对代表多年反复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具备条件的,及早落实。

(四)强化跟踪督办,保证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建议办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督查工作,重点对涉及重大民生和全局性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办理进度和质量定期进行通报,确保办理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是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转作风解难题的重要举措。我们将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支持和帮助下,不断提高认识,转变作风,加大力度,提高质量,努力使我市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附件:万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


万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一、代表建议被采纳,所提出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4件,占总数的47%

1.礼纪代表团王国富等1名代表:关于解决莲花墟上部分污水排放管道问题的建议(07号)

市城投公司办理情况:由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兴隆旅游区2#污水处理厂工程已在实施阶段,近期处理规模为0.6万m3/d,远期处理规模为1.2万m3/d,目前正在莲花和竹林片区埋设污水管道。该项目计划于2021年12月完成建设任务并投产运营。

2.礼纪代表团陈忠汉等1名代表:关于对“拾美海域”项目房地产风险防控处置的意见(09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情况:经查,该项目为万宁市汇源发展有限公司取得5宗位于万城镇望海大道北侧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登记面积分别为536.53平方米、800平方米、15704.32平方米、3532.17平方米和6855.37平方米,土地证号为万国用(2016)第104004号、第104005号、104006号、万国用(2005)第101071号和琼(2017)万宁市不动产权第003360号。

该项目已列为房地产风险防控项目,市综合执法局已按照市房地产处置风险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对该项目未报先建行为进行处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委托中介机构对该5宗土地进行改变土地用途补交土地出让金进行评估,初步估价结果已报市政府审定,现正在签订合同和缴交土地出让金。

3.东澳代表团叶国彪等1名代表:关于立足神州半岛的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旅游产业,振兴东澳经济的建议(11号)

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办理情况: 一是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将神州半岛发展纳入万宁市“十四五”规划,探索形成发展新格局,加强神州半岛旅游产业链建设,构建“吃、住、行、游、购、娱”和“商、养、学”等要素组成的旅游全产业链,提高旅游消费水平。

二是扎实推进退塘还海工作,为解决老爷海周边密布的鱼塘排放的养殖废水等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等问题,2020年7月26日老爷海1306亩鱼塘全部签约退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恢复老爷海的生态。

三是引进多家高端酒店,经过历年发展,神州半岛已引进的高端酒店有喜来登酒店、福朋酒店、温德姆酒店,目前正在高标准建设丽思卡尔顿酒店、君悦酒店,高端酒店的入驻有力提升神州半岛旅游住宿业态服务水平。

四是丰富体育旅游节庆活动,一方面海钓俱乐部“五一”、“十一”及暑期期间开展了游艇观光、海钓、浮潜及沙滩摩托车、香蕉船、帆船等丰富娱乐项目。另一方面高尔夫球会常年举办高尔夫擂台赛、青少年高尔夫精英赛等高端体育赛事。三是中海教育PEPA探索营地,组织开展冲浪夏令营,探索独立营等研学活动。依靠活动影响辐射,扩大神州半岛知名度。

五是积极创建国家旅游度假区,对标国家标准及我省旅游度假区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更丰富的辅助性旅游吸引物品牌建设,构建品牌性旅游吸引物+辅助性旅游吸引物的立体化旅游目的地游憩网络体系,为游客提供内容丰富、停留时间更长的游憩体验,突出旅游产品供给的丰富程度,提升区域的整体吸引力和旅游供给能力。

4.东澳代表团林明飞等1名代表:关于改良大太洋土壤恢复耕种的建议(12号)

市农业农村局办理情况: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为了改善东澳镇土地盐碱化问题,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开展土壤改良工作。目前已在凤岭洋进行了土壤改良,建设排灌水基础设施,帮助群众恢复耕作生产,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今年,为了改善大太洋水利基础设施,市农业农村局已将该田洋列入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勘测设计、项目评审、预算审核等前期工作,12月15日招标,目前在公示阶段,12月底施工建设。

5.北大代表团文万会等1名代表:关于解决东兴居东岭居的办公场所问题的建议(17号)

北大镇政府办理情况:根据万宁市农垦改革设“居”工作的安排,设立东兴居和东岭居,由海南农垦东兴农场有限公司无偿提供 5 亩土地用于新建居办公场所,经该镇与海南农垦东兴农场有限公司现场勘查和聘诸专业的公司测量,海南农垦东兴农场有限公司同意提供位于原东岭农场的1宗土地(面积3.9亩)作为东岭居办公场所建设用地。北大镇已于2020年5月20日将测绘定界图以请示的形式呈报市政府,请示批转有关部门办理土地收回划拨手续。

2020年7 月14日,市资源规划局回复意见:该项目涉及规划地类为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村庄,土地权属为农垦东兴有限公司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所在区域东岭居控规尚在编制阶段,暂无法提供规划依据。建议北大镇加快东岭居片区控规编制进度,并将选址用地纳入东岭居控规,待市政府批复后再依据规划办理土地划拨手续。该意见市政府同意。

北大镇根据市政府的批示,将拟选址用地纳入东岭居控规。该镇与雅克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控规合同,合98.5万元,目前雅克设计有限公司巳完成初步评估结果,北大镇巳支付70%的控规费用,现待雅克设计有限公司经专家评估出最终结果,最终结果出来后再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6.北大代表团文万会等1名代表:关于整合派出所资源的建议(18号)

市公安局办理情况:经市公安局研究决定,同意将北大派出所合并东兴派出所,但暂时不报市委编办,待条件成熟再申报。

具体合并情况为:将东兴派出所和北大派出所合署办公,办公地点设在东兴派出所,合署办公后,原东兴派出所、北大派出所管辖的总辖区不变,原则上除户籍业务分别办理外,其余业务以东兴派出所名义同意受理。

7.北大代表团文万会等1名代表:关于重建东岭居江湖桥的建议(19号)

市交通运输局办理情况:该桥已列入六大扶贫危桥改造项目计划,已完成项目招标工作,今年年底可动工建设。

8.长丰代表团卓上团等1名代表:关于在万宁至琼中304省道封门岭路段设置摄像头和减速带的建议(20号)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理情况:经勘查,该点段可以设置摄像头和减速带,该大队已立项报批设立了固定测速电子设备,测速路段大型、小型车辆限速值为60km/h,同时对机动车违反限速行驶、不系安全带、开车打手机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该设备已于2020年11月17日启用。

9.长丰代表团刘小滨等1名代表:关于重新规划长丰镇墟的建议(21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情况:长丰镇区已纳入《万宁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的“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内,目前长丰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和万宁市城南片区进行合编,本次规划将充分考虑海榆东线改线后对长丰镇区的影响,并立足于长丰镇区作为万宁市中心城区副中心的功能定位,从提升镇区景观风貌、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对长丰镇区未来发展提供指导。

10.山根代表团符婷婷等1名代表:关于精简民生项目前期手续审批的建议(22号) 

市行政审批局办理情况:(1)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只征不转”“不征不转”“只转不征”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自然资管规〔2020〕7号)文件精神,零星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中的观光台(占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等项目用地可以采取“只征不转”“不征不转”方式使用土地。

(2)根据省工改办的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已实施容缺受理制度,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有欠缺的审批事项,只要申请人填写《容缺受理承诺书》后,即可先行受理并开展审批工作;同时,按照省关于进一步采取超常规举措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目标的实施意见第26条精神,经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可先行使用土地,容缺办理规划、施工报建手续,并在项目竣工前完善用地手续

以上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https://wssp.hainan.gov.cn/hnwt/home)向我局申请联合竣工验收,我局将协调建设单位及各验收主管部门确定联合验收的时间和地点,启动联合验收。

11.长丰代表团杨胜光等1名代表:关于出台撂荒地管理办法的建议(24号)

市农业农村局办理情况:《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恢复撂荒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办〔2018〕134号)已明确我市撂荒地管理办法,其中创新支持政策中明确,对连续二年弃耕抛荒且承包方不愿复耕的撂荒地,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收回整合,采取转包、出租等方式进行流转,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按实际流转所得收益50%归村集体,50%归承包农户。        

12.长丰代表团吉永琼等3名代表团:关于扶持兴隆咖啡产业发展的建议(25号)

市农业农村局办理情况:根据《万宁市2019年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实施方案》,市农业农村局已投入500万元在兴隆咖啡公园建设500亩兴隆咖啡标准化核心示范基地,加强路网、水网、喷滴灌等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集优良品种、标准化栽培技术示范和旅游观光为一体的核心示范基地;450万元用于兴隆咖啡加工装备改造升级,为进一步提升兴隆咖啡鲜果收购、仓储及加工能力,提升兴隆咖啡加工工艺,解决连晒场地局限及阴雨气候影响问题,扶持建设兴隆咖啡烘干、加工、仓储等配套设施,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扶持3家兴隆咖啡加工企业;200万元用于开展兴隆咖啡公共品牌营销宣传,围绕兴隆咖啡公共品牌,开展政府营销,依托兴隆“五原”产品特性和“三情”文化内涵,拍摄兴隆咖啡宣传片,制定兴隆咖啡广告宣传语,利用“咖啡文化故事”“华侨与咖啡”等方式强化品牌宣传,讲好兴隆咖啡故事。目前,以上项目工作正在建设中;为贯彻落实《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兴隆咖啡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万府办〔2018〕19号)文件精神,对种植咖啡的种植户、合作社、企业给予1000元/亩的补贴,市农业农村局已于2019年4月发放33户540.93亩合计金额54.09万元,2020年该局组织再次对未验收的咖啡种植户进行验收,经各镇(区)政府对咖啡种植户进行初步验收,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核查,核查结果符合发放条件的咖啡种植户共计148户2296.454亩,按1000元/亩补贴标准,拟发放补贴资金2296454元,由于该项工作资金财政回收,此项补贴未发放。

13.南桥代表团黄世强等12名代表:关于暂缓征收兴隆墟(河西片区)居民污水处理费的建议(26号)

市水务局办理情况:(1)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文(财税〔2014〕151号),第七条 凡设区的市、县(市)和建制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均应当征收污水处理费,在建污水处理厂,已批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的,可以开征污水处理费,并应当在开征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厂区运行后启动兴隆旅游度假呈污水截流并网工程等相关项目正在建设,目前为初步设计编制阶段,计划于2022年6月建成,兴隆墟(河西片区)为项目建设污水范围内。鉴此,兴隆墟(河西片区)居民污水处理费应征收。

(2)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联合发文(发改价格〔2015〕 119号),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收缴,并于2015年前开征。2008年,我市制定了城镇污水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第三条规定: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我市城镇污水处理收费体制,科学开展我市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根据海南省相关文件,2017年万宁市物价局又出台了《关于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该通知对我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做出规定:居民户由现行的0.80元/ 吨调整为0.95元/吨;非居民户由现行的1.10元/ 吨调整为1.40元/,文件自2017年7月1日执行。考虑地方的实际情况,我市对个别小区迟迟未收缴污水处理费。

14.后安代表团吴仁乐等7名代表:关于加大力度查取惩罚恶意诬告、诽谤党员干部行为的建议(30号)

市公安局办理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对一些恶意诬告、诽谤党员干部的行为,市公安局将保持“零”容忍态度,严格依法办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恶意诬告诽谤党员干部的报案(线索),将迅速组织警力进行调查取证,经查属实的,将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追究法律责任,确保党员干部的尊严及党和政府的权威。

15.和乐代表团林觉文等18名代表:关于对人大代表建议进行跟踪督办的建议(31号)

市政府办办理情况:一是征求意见。收到市人大常委会转来《万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转办市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建议的通知》(万人常发〔2020〕30号)文件时,我办第一时间对72件代表建议和批评意见进行研究,并合理将建议分解给各职能部门进行承办,同时发出《关于征求十五届市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有关单位承办意见的通知》,认真征求各职能部门承办意见,做到人大建议件件能办理能答复。

二是完成交办。印发《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将72件人大建议转交职能部门办理落实,要求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落实主要领导为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股室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按时办复率100%、答复函件规范率100%、沟通走访率100%、应公开复文公开率100%、建议提案人对办理结果满意率100%。” 办理工作目标,做到思想高度重视、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督办落实。在各部门办理答复阶段,市政府督查室3次给各办理单位下发《督办通知单》,2次给单位相关责任人群发短信催办,拨打30余次电话对市资规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社保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市交警大队、礼纪镇等办理不好或答复较慢的单位跟踪督办,并对办理答复工作推进缓慢的礼纪镇、市教育局等单位进行实地督办1次;同时严格把控各办理单位建议答复件的质量,多次对不符合要求的答复件退回重报,特别是对市发改委、市水务局等办理答复较差的单位,市政府督查室直接请该单位办理答复的股室负责人到市政府督查室,详细指导如何办理并答复。在督办过程中,我办多次强调,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建议代表沟通,积极采纳代表的反馈意见,不断调整、改进和完善办理工作,切实做到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经过各办理部门反馈,2020年人大建议在办理答复时基本都征求了代表意见和满意度,截至12月22日,72件代表建议答复率100%。

16.万城代表团沈亚辉等1名代表:关于整治老城区小巷电缆线的建议(33号)

万宁供电局办理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万宁供电局已于2018年安排专项改造资金(430万元)对万城镇“老八街”(即解放路、仙河路、镇北街、镇南街、西门街、红专街、朝阳街、朝兴街)电线电表搭接混乱的“蜘蛛网”现象进行整治,规范安装街码、放紧线、移表。经现场核实,万宁市供电局现已于2019年完成了老城区的低压线路改造。今后万宁供电局将结合市政府规划要求,不断完善电力设备、设施,结合棚户区改造逐年整治,为老城区用户提供安全。

17.南桥代表团黄世强等12名代表:关于治理兴隆区一桥沟渠和二桥沟渠生产污水的建议(36号)

市城投公司办理情况:为了改善太阳河水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促进兴隆旅游度假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该公司已提出了解决方案,并由市水务公司按片区分为三个项目上报市政府审批,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可研、初设及概算批复,2021年1月底前施工。

18.南桥代表团陈开新等3名代表:关于解决南桥镇自来水供给问题的建议(37号)

市水务局办理情况:南桥镇的自来水供给已经纳入我市城镇供水“十四五”规划,利用规模化水厂实施全面覆盖。目前,万宁市兴隆水厂供水工程已编制完成项目建议书立项阶段,正在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待资金到位实施建设,届时将彻底解决南桥镇下辖8个村(居)68个村民小组的自来水问题。

19.礼纪代表团陈辉宁等1名代表:关于维修礼纪合丰村委会山峡支水渠的建议(42号)

市农业农村局办理情况:该支水渠已列入万宁市2020年冯家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该项目已通过财政评审,12月15日招标,目前在公示阶段,12月底开工建设。

20.礼纪代表团陈辉宇等1名代表:关于维修荣兴学校排水沟及损坏路面的建议(44号)

市交通运输局办理情况:目前市交通运输局已从养护经费拨付4万元至合丰村委会,对排水沟进行清理,破损路面修复将列入明年小修保养项目计划。

礼纪镇政府办理情况:礼纪镇已于2020年9月1日取得市发改委《关于荣兴学校门前道路、排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万发改审批〔2020〕88号),根据该文件精神,同意礼纪镇建设荣兴学校门前道路、排水改造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123.11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政府投资。目前礼纪镇已完成该项目招投标工作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待市财政资金到位后可开始项目建设。

21.北大代表团文万会等1名代表:关于让北大镇居民喝上军田水库自来水的建议(51号)

市水务局办理情况:万宁市军田水厂供水管网工程(二期)已列入2020年度计划,目前项目已完成可研和初设概算批复、预算审核和招标等前期工作,预计在2020年12月底开工建设。待项目建成后,彻底解决北大镇镇区及其16个村委会,东兴、东岭农场居民自来水问题。

22.万城代表团李斌等1名代表:关于拨款修建保定小学四周围墙的建议(52号)

市教育局办理情况:为切实解决修建保定小学四周围墙问题,该局已拟定将修建保定小学四周围墙建设项目纳入万宁市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在办理申报审批等手续中。

23.万城代表团陈传福等1名代表:关于完善月塘、乐山村排水渠道的建议(55号)

市生态环境局办理情况:近年来,我市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投入,截至2020年11月底,总投资约7000万元。全市69个行政村已动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为34.1%,其中一是市生态环境局实施建设的49个人工湿地或一体化处理设施,覆盖48个行政村,47个设施已竣工建设,2个为在建设施;二是铺设市政管网进行收集的行政村为11个、位于万城镇建成区内生活污水排至城市污水管网收集处理的行政村10个。市资规局已启动万宁市农村生活污水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从2020年起,以行政村为单元和以小海流域等生态敏感区域周边的村庄为重点,逐级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计划到2025年基本完成所有行政村及其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目前,已形成《万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初稿并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完成专家评审,且已按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将报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再次技术审核后组织报批。

待《万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批复后,根据规划逐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解决月塘、乐山水塘整治问题。

24.山根代表团符婷婷等1名代表:关于在万城市区新建扩建若干所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缓解市区学校压力,消除大班额的建议(57号)

市教育局办理情况:(1)解决市区幼儿入园困难问题。一是扩建万城镇中心幼儿园。目前已完成了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工作,正在办理规划报建等手续中,2020年12月底动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学前教育学位540个。二是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分区域在万城镇完成了万城镇中心幼儿园的群星、万利隆、柏思、阳光之星和海之宝分园的民办改制转公办幼儿园,新增公办学前教育学位990个,基本解决了城区区域性学前教育学位紧缺问题。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调研,结合城市发展进程与城市人口分布,在万城地区规划建设若干所公办幼儿园,满足城区幼儿入园需求。

(2)逐步解决城区学校学位紧缺问题。一是改扩建万城镇后田小学,将万城镇后田小学改扩建成万宁市第四小学,项目建成后新增义务教育学位810个;二是计划扩建万宁中学、北师大万宁附中,将增加初、高中60个班,新增优质学位3000个。目前,万宁中学、北师大万宁附中两个扩建项目,已向市政府申报,列入万宁市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正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中,同时将项目纳入“十四五”建设规划。

25.龙滚代表团邓虎城等一名代表: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59号)

市农业农村局办理情况:(1)多格村委会2013年已建设了村级文化室和篮球场、排球场;2015年建设了农家书屋,书屋里共有2000册左右的书,基本满足村民文化需求。从2021年起,市委宣传部和市旅文局将针对全市各村的文化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走访,全面了解文化设施使用、损耗情况,并将资源进行整合,发挥文化活动场所的最大作用。

(2)市生态环境局已启动万宁市农村生活污水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从2020年起,以行政村为单元和以小海流域等生态敏感区域周边的村庄为重点,逐级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计划到2025年基本完成所有行政村及其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目前,已形成《万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初稿并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完成专家评审,正在按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组织报批。待审批通过后,将按《万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解决多格村污水乱排放整治问题。

(3)建议由多格村委会向龙滚镇政府反映个别路段未安装路灯的情况,由龙滚镇政府将修建路灯的请示上报市政府审批,由市财政拨付资金,龙滚镇政府作为业主实施路灯修建工作。同时,由龙滚镇政府组织多格村委会,对村道两旁的坑洼低调进行填整和绿化。

26.龙滚代表团邓虎城等1名代表:关于万宁中学发展的建议(60号)

市教育局办理情况:为解决万宁中学师生活动空间,解决万宁中学大班额问题,改善办学条件,提升万宁中学办学水平,市教育局已计划扩建万宁中学,增加初、高中教学班30个,新增学位1500个。

目前,已将项目计划向市政府申报,列为万宁市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正在办理审批手续中;并将项目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

27.礼纪代表团黄丽等1名代表:关于提高中小学班主任待遇等的建议(61号)

市教育局办理情况:我市中小学校班主任每人每月的班主任津贴不低于500元,符合《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发〔2018〕17号)中“关于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的政策要求。市教育局将督促各学校不得随意扣除或不发放班主任津贴,保障中小学校班主任的合法权益。

我市今年将启动“县管校聘”工作,礼纪中心学校等11所学校作为试点单位,切实理顺职称、人员岗位不统一等问题,届时将正常进行职称评聘,对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将予以一定的倾斜。

28.北大代表团文万会等1名代表:关于整合北大镇教育资源的建议(63号)

市教育局办理情况:市教育局将把整合北大镇学校布局纳入我市新一轮学校布局调整规划。2020年6月,市政府研究了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项目,明确规划建设了东兴学校教学综合楼及功能室、学生宿舍楼,增加20个教学班级和600个学生住宿床位,学校办学学位由现1800个将增加到2600个。目前,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已进入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了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公开招标已完成,正着手施工。项目建成后,将加快促进北大镇学校布局的调整和教育资源的整合。

29.三更罗代表团梁松强等1名代表:关于将万宁垦区5个居环境卫生配备保洁员、清运员和清运设备等环境卫生专项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的建议(64号)

市财政局办理情况: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212号)规定,我市5个居的有关工作经费按以下标准核定:一是基本办公经费每个居每年35万;二是人口补助经费,即各居人口补贴为该居户籍人口每人每年5元;三是每个居每年安排清理存量垃圾运费10万元,按此标准统计我市每年安排居工作经费达50万元以上(含环境卫生工作经费在内)。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结合财力实际,适当提高居卫生治理经费保障标准,更好推进环境卫生工作开展。

北大镇政府办理情况:为确保东兴居、东岭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正常推进,北大镇按照市里相关要求,已经给东兴居、东岭居配备了保洁员和清运司机、四轮车等清运设备。两居共有保洁员49名,清运司机17名(含东兴农场公司移交地方管理的保洁员21名),其中东兴居保洁员31名,清运司机9名;东岭居已经配备保洁员18名,清运司机8名。两居保洁员的工作经费已上报市政府协调列入财政预算。

三更罗镇政府办理情况:自2017年3月24日万宁垦区新中农场设“居”以来,环境卫生工作由居承接管理。近年来,三更罗镇已陆续为新中居17个连队配备保洁员、清运员和清运设备配备,下一步将逐渐完善有关连队保洁人员和设备全覆盖,2021年向市财政局申请,争取将新中居环境卫生专项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南桥镇政府办理情况:为解决南林居环境卫生配备保洁员、清运设备等环境卫生专项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的问题,南桥镇增加对南林居保洁员队伍的经费,并购置清运设备,对南林居辖区范围内陈年垃圾进行大整治大清运,同时形成南林居垃圾卫生清运常态化机制。

30.南桥代表团黄世强等1名代表:关于尽快解决兴降华侨农场非归难侨职工社保遗留问题的建议(66号)

市财政局办理情况:为妥善解决好兴隆华侨农场非归难侨职工社保遗留问题,确保此类职工在法定退休年龄如期退休,结合兴隆华侨农场以及市政府财力实际情况,市政府已预安排2000万元解决近期到龄退休人员社保补缴问题,但兴隆华侨农场作为企业化管理单位,相关经费应通过市场化方式取得。因此,兴隆华侨农场应结合自身优势,大力发展经济增加收入,切实解决经费困难问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情况:截止2020年10月,我市存在社保遗留问题的非归难侨人数为2518人,涉及资金总额19988万元(单位17823万元,个人2165万元)。根据《加快推进解决兴隆华侨农场职工社保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市需出让土地共521.91亩,涉及资金总额约45492万元,如果土地出让落实不了,由市财政局通过其他途径先调剂资金1000万元,先解决2614人中2020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欠费问题。

目前我市涉及兴隆华侨农场2019年第一批次用地面积5.05公顷、2020年第一批次用地面积15.0085公顷均已完成农转用审批。2020年第一批次用地已公告挂牌,于10月30日成交,2019年第一批次用地正在组织挂牌材料。

我市现已出让的土地面积48.71亩,出让资金2630万元,今年底可实现出让的土地面积349.32亩,出让资金30460万元,2021年计划出让的土地面积100亩,预计出让资金18000万元。待出让资金到位后可逐步解决兴隆华侨农场非归难侨职工社保遗留问题。

31.南桥代表团陈开新等3名代表:关于加大资金投入解决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环节中存在问题的建议(67号)

南桥镇政府办理情况:南桥镇地处万宁市最南端,东北与兴隆华侨农场接壤,西北与琼中县为邻,西南与陵水县交界,海榆东线公路贯穿南北,交通便捷。南桥镇是黎族苗族同胞聚居的山区镇,全镇有7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

为解决南桥镇环卫力量薄弱、清运设备故障较多、工作经费紧张等问题,2019年,南桥镇投入405.959527万元,用于综合(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20年,南桥镇投入419.464597万元用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注重开发公益性岗位,吸招87名贫困户人员及困难群众担任村级保洁人员。

32.礼纪代表团吴俄权等1名代表:关于政府投入资金支持礼纪镇太阳村建设党建示范点的建议(69号)

市委组织部办理情况:(1)打造精品村级场所项目。为完善礼纪镇太阳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配套设施建设,推动硬件设施升级达标,2019年组织部投入资金78万元、礼纪镇政府投入资金245万元共同建设太阳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配套设施,包含重新装修村级办公场所,更换办公设施,新建党建长廊、文化墙,铺设地板砖,安装路灯,场地硬化,场所绿化等内容。当前,太阳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配套设施建设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2)助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按照《关于印发<中共万宁市委组织部 万宁市财政局 万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一镇一业”产业发展方向和村级实际,经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将太阳村纳入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扶持范围行政村,拨款资金50万元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已拨付,并且2019年我市也投入扶贫资金100万元壮大太阳村集体经济,2020年11月市委组织部拨付20万元支持太阳村省级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不应存在启动资金短缺情况。

33.万城代表团沈亚辉等1名代表:关于重建万安书院的建议(70号)

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办理情况: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高度重视对万安书院的保护和利用,计划推进万安书院修缮工程,目前已完成预算评审,已向省旅文厅申请2020年文物保护专项资金430万,并争取将万安书院修缮工程项目纳入我市2021年政府投资计划,待资金落实后进行修缮。

34.礼纪代表团王国富等1名代表:拆迁安置关于安置莲花村拆迁户的建议(72号)

礼纪镇政府办理情况:为解决该项问题,礼纪镇人民政府已牵头启动莲花安置区建设工作,安置区选址在莲花村委会凤山村,面积17.34亩。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安置区选址征地工作,后续工作正有序进行中。

二、代表建议被采纳,所提出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33件,占总数的46%

1.长丰代表团吴雄等1名代表:关于加快推进东澳法庭建设进度的建议(01号)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情况:市人民法院东澳人民法庭业务用房项目年初已经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按规定列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无需办理立项手续。2020年11月2日,市发改委已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目前正报市财政局财审。

2.南桥代表团黄世强等1名代表:关于扩建兴隆垃圾中转站的建议(02号)

市环卫园林局办理情况: 根据万宁市生活垃圾转运站规划,为完善“村收集、镇中转、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市环卫园林局已将兴隆垃圾中转站扩容升级改造和新增一座中转站列入《海南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目标任务,计划2021年2月兴隆第二转运站开工建设,9月施工,2022年1月扩容升级改造兴隆垃圾中转站,目前新建兴隆第二转运站项目正在开展选址工作。

各镇中转站归属管理问题,目前先由市环卫园林局进行管理运营,待条件成熟后再审定。

3.礼纪代表团王国富等1名代表:关于在莲兴路奥莱对面建设一条特产步行街的建议(03号)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情况:目前市发改委正在着手编制《兴隆健康旅游产业园产业规划》,规划范围包括该区域,拟将结合市资规局编制的该园区空间规划对整个园区的产业发展进行全面规划。对代表提出要在该地建设一条步行特产街的建议,市发改委在牵头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谋划2021年重大项目时,与市商务局、市资规局等部门对接确定项目可行性后,在项目具备建设必要性、可行性的前提下,将该项目列入2021年储备项目库。

4.礼纪代表团杨继德等1名代表:关于重新规划礼纪镇桥海村委会排水设施的建议(04号)

市交通运输局办理情况:经实地了解,该村积水主要是村民建房提高地基后未设通往旅游公路排水涵洞的排水通道造成路面积水。要彻底解决村内积水问题,新建农房要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做好排水系统的规划建设。今后市交通运输局将列入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解决村内积水问题。

5.礼纪代表团杨继德等1名代表:关于批准桥海村民建房申请规划报建的建议(05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情况:根据《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和《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印发〈全省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组织制定《万宁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印发实施。目前我市各镇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已经逐步展开,该局也组织村庄规划编制督导工作组对我市各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行督导。下一步,将结合《关于加强沿小海、老爷海内海岸线范围内村庄民房报建管理的通知》(万府办〔2019〕45号)要求,督促我市沿小海、老爷海内海岸线范围内的相关镇政府优先组织编制涉及到的33个村庄规划和深化村庄修建性详细规划,并指导相关镇政府做好规划报批工作,为我市沿小海、老爷海内海岸线范围内村庄的村民报建提供保障。

6.礼纪代表团卢尤川等1名代表:关于支持礼纪镇石梅村委会建设新办公场所的建议(06号)

市委组织部办理情况:(1)现实状况:礼纪镇石梅村委会现办公场所为面积约100平方的板房,按照省委组织部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无、危、小”问题的的整改要求,面积不小于90平方,改造范围及改造标准由市县根据财政实际自行安排。尽管石梅村委会办公场所面积符合要求,但确实存在设施简陋的状况。2018年市委组织部拟定市政府投资建设计划时将礼纪镇石梅村列入建设指标,经与礼纪镇党委沟通了解,石梅村已整体规划给海南华润石梅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开发,石梅村整村搬迁至希望小镇,但当时搬迁尚未完成,村委会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不符,难以承建,组织部的指导意见为等搬迁完成后重新选址建设。2020年,市委组织部再次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多次与市资规局、礼纪镇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得知整村搬迁已停止,但目前整体规划未定。

(2)解决措施:市委组织部已向市发改委上报2021年市政府投资建设计划,经市政府常务会及市委常委会讨论后才能确定项目是否成立。项目成立后,礼纪镇石梅村委会提供选址意见,由礼纪镇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现场研究,调整乡村建设规划,届时再综合考虑建设需求、财政资金落实情况及乡村发展规划等因素,合理安排2021年建设指标。

7.礼纪代表团吴俄权等1名代表:关于解决礼纪镇太阳村三角路新村排水沟亮化工程的建议(08号)

市水务局办理情况:经与市交通运输局对接,该项目未列入2020年计划,原因为该地段暴雨积水段,调查过程中遗漏该地段,导致未能及时进行整改,为作为该段积水排水改造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将X425县道积水排水问题纳入2021计划进行改造。

8.后安代表团吴仁乐等1名代表:关于后安镇三角路口至后安镇政府路段安装路灯的建议(10号)

后安镇政府办理情况:该建设未列入2020年建设计划,且后安镇财力有限,拟列入今后的投资计划。

9.东澳代表团林明飞等1名代表:关于加快推进东澳镇垃圾中转站项目建设的建议(13号)

市环卫园林局办理情况: 东澳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已列入《海南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目标任务,目前正在开展初步设计与概算等前期工作,计划2021年2月开工建设,9月份竣工。

10.东澳代表团钟旭等1名代表:关于将蓝田村纳入2020年试点村庄规划名单加快乡村规划编制和审批的建议(14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情况:根据《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万宁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庄规划的组织编制、实施工作,利用2-3年时间完成新一轮“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现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其中2020 年至少要完成三分之一应编的村庄规划编制任务。蓝田村委会位于东澳镇行政区域内,市资规局协调东澳镇政府将蓝田村列入2020年的规划编制任务,加快推进蓝田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11.大茂代表团张东海等1名代表:关于加快北师大“艺体中心”建设速度的建议(15号)

市教育局办理情况:北师大万宁附中是省一级(甲等)学校,省教育厅和市政府原则上已同意建设含游泳馆和艺术演艺馆的“艺术体育中心”。该项目已立项,学校作为项目业主,项目建设的前期手续和资金的拨付等相关工作应由学校具体负责主动协调,市教育局将全力配合业主单位,协调沟通有关部门,尽快办理项目建设的前期手续和资金的拨付等工作。

12.大茂代表团张东海等1名代表:关于尽快建设北京师大附属小学的建议(16号)

市教育局办理情况:北师大附属小学建设项目拟继续列入2021年政府投资计划。目前,项目已由市资规局完成了选址工作,由万城镇政府落实用地范围附着物清表赔偿,12月10日,市教育局与北师大签订《合作办学框架协议书》。

13.万城代表团夏可平等12名代表:关于解决村(居)两委干部待遇和社保问题的建议(23号)

市委组织部办理情况: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村(社区)“两委”干部待遇问题,自2014年以来,我市分别于2017年、2018年对在职和离任农村(社区)“两委”干部待遇补贴进行了调整。当前,我市在职农村(社区)“两委”干部工资1450元/月至2650 元/月,离任农村(社区)“两委”干部补贴230元/月至 500 元/月。 根据市人大代表建议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市委组织部对全市在职农村(社区)“两委”干部名单及待遇情况进行了梳理,拟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分类对我市在职农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在职村(居)民小组长和离任农村(社区)“两委”干部补贴标准进行调整。目前,市委组织部已经起草了调整方案初稿,正在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近期征求市财政局意见后,将呈报市委、市政府审阅,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切实加强农村干部待遇保障,激发农村干部干事创业动力,激励农村干部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实现新担当新作为。

14.长丰代表团黄廷茹等1名代表关于维修大洲村委会八一水库主渠的建议(34号)

市水务局办理情况:经调查,八一水库主渠水源来自大洲溪引水至八一水库库区,引水分为左渠300米及右渠道2700米,总长3公里均为土渠。下一步,市水务局计划将该渠道硬化工程列入2021-2022年农田水利项目库中,争取上级资金或市级资金解决,待资金下达到位后立刻组织实施。

15.长风代表团刘小滨等13名代表:关于加快推进长丰地区饮水安全工程进度的建议(35号)

市水务局办理情况:经摸底调查,2019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宗,为长丰镇牛漏供水管网工程;2020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5宗,分别为长丰镇大洲村供水管网工程,解决山条、古坡、新民、上来田、大洲农场等5个自然村1299人;长丰镇七甲村委会供水管网工程2815人;长丰镇黄加村供水管网工程1750人;长丰镇牛漏凤山村等供水管网工程1162人;长丰镇边肚村委会供水管网工程3141人;目前已解决全部完成并通水使用。

黄山村委会8个自然村,长丰农场和牛漏农场以及东和居14个居民小组及山架大洲部分村庄的自来水问题,已列入城镇供水“十四五” 规划,计划逐年解决,实现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的目标。

16.龙滚代表团郭仁亚等1名代表:关于改造建设龙滚乐内双慢桥的建议(38号)

市交通运输局办理情况:该桥已列入我市六大工程危桥改造项目计划。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计划2020年底开工建设。

17.龙滚代表团陈漠青等1名代表:关于龙滚镇坡罗村委会加尧村村路硬化项目建设的建议(39号)

市交通运输局办理情况:市交通运输局去年已委托中南设计院将龙滚镇坡罗村委会四个村庄计5730m道路进行测量设计,因不属于“十三五”自然村硬化范围,已列入“十四五”计划;同时也积极沟通市有关部门争取列入乡村道路改造规划。

18.龙滚代表团陈漠青等1名代表:关于清理畅通亮坡溪的建议(40号)

市水务局办理情况:根据《中共万宁市委办公室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委办发〔2018〕37号)规定的河流分级名录,我市实行河长制全覆盖的153条河流中没有署名为“亮坡溪”的河流。经进行现场查看,流经桥海村委会仅有一条河流为“桥海水”,全长4.24公里,为礼纪镇镇级河流,流经莲花、桥海两个村委会,由河长办牵头,市资规局、农业农村局、礼纪镇、城投公司配合,聘请技术单位对桥海水进行全面勘察后,出具修建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实施。

19.礼纪代表团杨继德等1名代表:关于完善礼纪镇桥海村委会路灯配套建设的建议(41号)

礼纪镇政府办理情况:为解决该问题,礼纪镇人民政府将桥海村委会路灯配套建设上报市政府立项,争取2021年财政资金支持。

20.礼纪代表团陈辉宁等1名代表:关于维修礼纪镇合丰村委会后山渡槽的建议(43号)

市水务局办理情况:根据《万宁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内容第三条第五点:组织、指导全市蓄水、供水、排水、灌溉、防洪(江海堤围)等水务工程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建议提出礼纪镇合丰村委会后山渡槽长度200米已损坏,涉及1千多亩地,影响了后山、边坡、老沈、铜鼓坡村民的农业灌溉。损坏的田洋已列入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高标准农田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项目于2020年12月底开工建设。

21.礼纪代表团王国富等1名代表:关于验收奥特莱斯东西入口市政工程道路的建议(45号)

市行政审批局办理情况:根据市政府印发的《万宁市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行联合竣工验收。奥特莱斯东西入口市政工程道路验收事宜,应建立在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后开工建设,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并获得质监部门的质量监督报告。

以上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向市行政审批局申请联合竣工验收,市行政审批局将协调建设单位及各验收主管部门确定联合验收的时间和地点,启动联合验收。

礼纪镇政府办理情况:奥特莱斯东西入口市政工程道路,该工程已竣工,但由于其中一条市政道路不符合规划导致至今无法验收。下一步,将寻求解决方法,争取尽快完成竣工验收。

22.礼纪代表团陈辉宁等1名代表:关于加固红群段太阳河堤的建议(46号)

市水务局办理情况:市水务局认为,由于该地区涉及农田、青苗较多,且未列入我市“十三五”河道整治工程建设规划,目前不能立项该项目解决该河提问题。此外,一是市水务局在实施太阳河三期工程项目时,征地费用大于工程建设费用,同时征地工作难于推进,因征地延误建设工期长达三年;二是该河段涉及农田、青苗较多,征地及青苗补偿工作推进十分困难,工程难于实施。因此,建议该镇、村委会先自行处理征地及青苗赔偿相关手续后,再报市水务局列入“十四五”规划建议项目,争取列入省水务厅的2021年中小流域投资计划项目,解决该段河堤水土流失的问题。

23.后安代表团翁启华等1名代表:关于帮助解决村间道路建设与生活污水排放的建议(47号)

市交通运输局办理情况:经现场调查,后安镇潮港村环村道路属户间道路宽度为2.2—2.5m,不符合交通道路建设标准。今后万宁市交通运输局将列入人居环境整治户间道路建设项目计划,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24.东澳代表团王春君等1名代表:关于修建龙保等六个村排涝道恢复农田耕种的建议(48号)

市交通运输局办理情况:经联系东澳镇政府以及王春君代表到现场勘查,造成龙保、大造、新村、裕后、龙山、新华等几个村排水、排污不通畅的问题,原因在于田涝阻塞几条约500米排水沟造成排水不通。经与东澳镇政府、王春君代表研究,东澳镇政府同意将排涝工程约500米排水沟列入明年投资项目,解决排涝问题。

25.大茂代表团吴清艳等1名代表:关于尽快解决大联、群星、红石、群爱4个村委会农田灌溉用水问题的建议(49号)

市农业农村局办理情况:经设计院现场勘察后发现,4个村委会不符合高标准建设条件,无法列入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下一步,拟将其列入市级资金进行改造。

26.大茂代表团林先权等1名代表:关于维修农田灌溉设施的建议(50号)

市农业农村局办理情况:市农业农村局正在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和发改部门,推动该项目立项。

27.万城代表团李斌等1名代表:社会建设关于拨款修建太阳河保定段朱宅桥的建议(53号)

市交通运输局办理情况:市交通运输局已派员实地了解,该桥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当时设计标准偏低,过水面积较小,排洪困难。但该桥结构尚完整,不存在大的安全隐患。因“十三五”规划主要解决危桥、漫水桥等问题,该局在编制“十四五”计划时拟将该列入改造项目。

28.万城代表团沈亚辉等1名代表:关于修建立体停车场的建议(54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情况:根据《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万宁市主城区机动停车场(库)建设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万府办〔2015〕108号),为缓解万宁主城区停车难问题,政府鼓励企业或个人在万宁主城区(城北、城南规划区)内,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投资新建的各类机动车停车场(库),包括地下停车场(库)、地上立体停车场(库)及地面停车场,推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停车场(库)建设,改善城市交通运行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目前,市资规局正积极协调各部门在城南片区旧城改造规划中统筹考虑交通问题,考虑通过在路网建设中进行解决,将停车场设置在老街外围。

29.三更罗代表团吴云峰等1名代表:关于整合提升农场医院服务能力的建议(56号)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情况:(1)整合情况。2020年,市卫健委将北大卫生院和东兴医院作为整合撤并试点,整合后原机构性质不变,人员身份不变,挂万宁市东兴医院、北大镇卫生院两块牌子,实行“两个牌子、一套领导班子”的管理模式合署办公。试行期间取得较好的效果后,于2020年6月推广东兴、北大试点经验,将牛漏卫生院和东和医院;新中医院和三更罗卫生院;禄马卫生院和东岭医院进行初步整合。南林医院与海南众智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办医,现由海南众智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托管(合同期10年,即2013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计划先将南林医院公共卫生划归南桥镇卫生院管理,待合同结束后再进行整合。

(2)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①成效。以托管、整合的方式,完成地方卫生院与东和、南林等5家农场医院的医疗资源整合。并根据业务量考核,对农场医院的人员工资进行补贴发放,提高收入待遇,调动了医护人员的积极性。目前工作有序,运行正常,稳定发展。

②存在问题。一是按现状成建制移交,单位、人员性质均为企业,人员工资普遍较低。二是人才短缺,且人员结构不合理。由于农场医院近20年没有招聘医技人员,补充新鲜血液,人才青黄不接,加上人员退休、流失较严重,队伍已趋老化,业务收入锐减。三是由于移交人员多,落实与镇卫生院同工同酬的政策难度大。

(3)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为了进一步做好整合后的发展工作,在“十四五”期间,建议:一是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文件,撤销东和医院、东岭医院、南林医院(待托管期满后进行交接)、北大镇卫生院、三更罗镇卫生院,将5家农场医院的企业改为事业单位性质,实现与地方卫生院同工同酬。二是根据南桥镇卫生院(牛漏卫生院、南林医院并入南桥镇卫生院)、北大镇卫生院、三更罗镇卫生院、禄马卫生院的原有的编制,结合省编办重新核定我市医疗机构人员1572个(已使用1100个)编制中剩余472个编制和人口数及床位数进行调剂,对5家农场医院给予定编定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情况:基于农垦改革医疗机构移交地方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建议市里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共同推进该项工作,以简易医供体为抓手,将农场医院统筹纳入医联体建设规划。创新人才管理使用新模式,可由市卫健委对全市医护人才进行统一招聘、统一管理,但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能指向性招聘各医院临聘人员。农场医院聘用人员可采取同工同酬方式执行,按规定享受公立医院各项工资福利待遇。进一步细化卫生系统岗位设置工作,由卫健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全员竞聘,择优聘任,聘期一般为三年,优秀拔尖人才可以五年一聘。

30.后安代表团李虹妹等1名代表:关于提高公办幼儿园聘请人员待遇的建议(62号)

市教育局办理情况:我市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经幼儿园申报市教育局同意后,由幼儿园自主招聘,并与个人签订协议。聘用幼师、保育员、后勤和保安等相应岗位工作,其工资待遇由市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月工资分别为2278.8元和1885.91元(均含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五项社会保险费),扣除五项保除费1043.23元后,实领工资分别为1235.8元和842.68元。近几年来,由于五项保险费逐年提高,个人实领工资逐渐减少。目前,幼师实领工资只有1046元,保育员、后勤、保安人员实领工资569元。

这些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确实较低,市教育局将尽快呈报市政府,争取市政府拨款予以提高这些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

31.龙滚代表团符海虹等1名代表:关于加快龙滚凤梨数据化产销示范基地建设的建议(68号)

市农业农村局办理情况:目前,该局已进行实地考察,并将太阳能提灌站建设列入2021年财政预算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建设。

根据《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菠萝品种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办〔2017〕182号),市农业农村局已对在2017-2018年两年中建设菠萝优良新品种核心示范基地的合作社和种植优良新品种菠萝的合作社、农户发放补贴;扶持我市种植优良新品种和示范推广,取得较好的效果,我市菠萝优良新品种种植面积已突破1万亩。由于缺乏省级相关资金支持及市级财政资金紧缺,菠萝价格保险工作尚未开展。

市农业农村局作为主办单位,市财政局作为协办单位。早在2018年,市政府就下发关于菠萝价格指数保险的实施方案,人保财险万宁支公司针对菠萝价格,开发了菠萝价格指数新保险。同年,农户文华清在我司投保了该险种,菠萝价格特色险种首次在我市落地。当年保费为10125元,同年报案两次,合计赔付112500元。该险种这几年没有推广主要原因在于市场采价机制不健全;农户投保意向不高;农户的果园大多数实行“包园价”,对理赔采价存在了一定难度。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协调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综合考虑是否继续推行菠萝价格指数保险。

32.南桥代表团王军等1名代表:关于调整各镇财政包干预算的建议(65号)

市财政局办理情况:为了确保南桥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因农垦改革后原国营南林农场划归南桥镇管理,导致辖区内人口发生变化,镇级财政支出需求压力大,依据《万宁市镇级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方案》(万委办〔2015〕16号)有关规定,南桥镇先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需求意见,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派员到南桥镇进行调研,结合财力情况,将调整财政包干预算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再调整南桥镇财政补助基数。

33.龙滚代表团符海虹等1名代表:关于修缮田头村会议遗址,建设红色教育基地的建议(71号)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情况:经向市党史办、扶贫办和龙滚镇政府征求意见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龙滚镇田头村遗址的土地面积,土地性质等情况进行调研,经初步了解,该宗地面积约9亩,为四级林地。该地能否用于项目建设,还需充分调研论证,目前正在调研中。

三、因目前条件限制,代表提出建议需要以后解决的的有5件,占总数的7%

1.南桥代表团黄德文等3名代表:关于建立完善没收小产权房处置办法的建议(27号)

市住建局办理情况:代表团所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没收小产权房处置办法的建议,我市已进行研究,但由于省里未出台过关于小产权以没收形式处置的指导意见或规定,目前市级还未能制定没收小产权房处置办法。

2.南桥代表团陈艳萍等1名代表:关于隔年提高新农合缴费标准,减轻群众经济负担的建议(28号)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办理情况:新农合缴费标准是省政府制定的标准,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只能把该建议向上级部门反映。

3.礼纪代表团卢尤川等1名代表:关于解决石梅村民自建房申请规划报建问题的建议(29号)

礼纪镇政府办理情况:石梅村因涉及征地搬迁历史遗留问题,目前还未编制村庄规划,暂时无法报建。

4.万城代表团吴安福等7名代表:关于扩大万城至月塘段路面的建议(32号)

市交通运输局办理情况:通用厂至月塘公路全长3.7km,路面宽5.5m,路基宽度5.5m,该路扩建改造目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涉及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二是涉及公路两侧群众房屋围墙拆迁。目前不具备扩宽建设条件。

5.长丰代表团林菊英等1名代表:关于将长丰小学旧址重新规划建设一所公办幼儿园的建议(58号)

市教育局办理情况:长丰镇长丰小学旧址在长丰墟管辖范围内,此辖区已建设了长丰镇中心幼儿园(原称长安幼儿园),学前教育学位360个;牛漏幼儿园,学前教育学位360个;基本满足了镇墟辖区内适龄儿童“好入园”、“入好园”的需求。根据目前实际,在长丰镇墟继续建设1所公办幼儿园的条件尚未成熟。

下一步,万宁市教育局将继续深入调研,结合长丰镇墟适龄幼儿人数实际,根据需求选址规划建设公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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