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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万宁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00821145-1/2021-00039 分  类:政府文件;民生建设/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01月11日 文 号:万府〔2021〕2号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1日

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

报送万宁市2020年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报告

省政府: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历次全会精神,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我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要求各级党委、各部门要切实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的系列决策部署为指引,进一步增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政治责任,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统筹协调、维护稳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统筹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0年5月12日,我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及中央赋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相关法治保障政策审议并通过《中共万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总结》《中共万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中共万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及三个协调小组人员名单》

二、提升政府依法治理能力,创一流营商环境

(一)推进极简审批改革。一是“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持续推进,将全市344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集中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审批,打造相对集中的“一网通办”审批模式。二是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推行“告知承诺制”“一日办结”“一次核定”审批模式,对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流程进行再造,采取告知承诺制、视频核查取代实地核查、压缩审批时限等方式,加快食品经营者行业准入,有效解决了食品经营者行业准入时限长、经营者筹备时间成本高等问题。三是建立企业跟踪回访制度。在推进政企良性互动工作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支部建在窗口,先锋亮在岗位”为载体,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设立效能监督室,负责现场接收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四是实施“三个一”改革,确保审批、监管、执法无缝对接。按照“一枚印章管审批、一类部门抓监管、一支队伍管执法”的“三个一”改革要求,出台《万宁市“六小行业”经营乱象举报奖励试行办法》,通过“12345”平台接受社会群众对“六小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举报。自5月底该办法实施以来,我市已通过12345”接受群众“六小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举报25条,核实奖励7条;累计规范“六小行业”注册公司138家,注册个体户289户;规范申请办理“六小行业”许可317个,办结265个,全市“六小行业”经营更加规范化。五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聚焦“减部门”,实行集成式审批。以“一枚印章管审批”为契机将工程建设审批事项全流程共44项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局,涉及发改、资规、住建等8个部门,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集中联动,打造覆盖全流程的闭合式审批链条,促进项目审批速度的加快。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在构建“多规合一”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基础上,进一步按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除了涉及国家安全、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外,全面整合执法职责和执法队伍,将全市各部门2615项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事项划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实现全市“一支队伍管执法”。截止今年11月底,出动执法力量32247人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共计697宗,罚没收入共计33803584.24元受理12345及信访举报件共1670件,依法拆除71宗违法建设,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查获违法违规渔船168艘。二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加大跨部门联合抽查力度,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实施联合检查,避免重复执法,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加强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行一级政府只设一个行政复议机构,市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本级行政复议职权。以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包括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管理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等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市人民政府集中受理,行政复议文书以市政府名义作出,加盖市政府专用印章,市政府各部门不再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同时不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在配备听证(调解)室和档案室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确保行政复议立案、审理、听证、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

(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市出台了《中共万宁市委 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全面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切实做到“五个一视同仁”,确保各类企业公平参与投资。重点在市场准入、审批行政许可、经营管理、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方面为民营企业创造公平环境,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行业领域,不得对民营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套路贷、金融诈骗、敲诈勒索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切实维护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五)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法治保障工作。坚持党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将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列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联动相应和协同监管机制,设立疫情防控指挥部、建立防疫期间办案工作机制、建立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环境类犯罪机制。深入宣传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开展案件协查协办、移交移送、联合执法、执法线索互告、执法结果互通等协同执法

(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群众利益协调保护机制。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大化解夏秋“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310件,预防各类纠纷146件,受理各类民间纠纷646件,成功调处645件,调处成功率99%以上,调处及时率100%。通过开展此次行动,及早发现各类隐患和苗头,及早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对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考核,充分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在乡村法治治理的作用。

(七)运用法律武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公安工作全过程、全方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三年大会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专项工作中,共出警270408人次,协助对需要采取隔离措施的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111人,共启动19次治安卡点,40个临时执勤点,累计出动警力7895人次,检查车辆19874辆次,检查人员13520人次。共处置在微信群、微博中传播疫情谣言网民8人。打击涉疫情隔离违法犯罪39起。对疫区来琼人员累计劝175人,劝车辆105辆。

(八)加快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加快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要素的要求,积极打造“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争取建成集公证、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社区矫正等为一体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实现“实体、热线、网络”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一是为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开展法治体检。市司法局联合市劳动监察大队深入山钦湾、山海和湾、石梅湾旅游项目区和兴隆污水处理项目等地,对农民工进行访谈,对10余家企业用工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合同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全面法治体检。今年上半年,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通过线下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了解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法律需求。组织专业律师为企业进行一对一 “法治体检”,出具有针对性和实操性的“法治体检”报告,组织专业律师为企业和职工免费举办系列法治讲座,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律依据。在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工作中,及时总结可能涉及法律修改、政策调整或需要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合法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推动完善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三是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将200万元村(居)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法律顾问补贴、管理费,全市212个村(居)全部配齐法律顾问。四是推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工作,完善工作衔接制度,切实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九)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形成法治化社会治理格局。一是建立农村普法阵地。在全市共建立村(居)民法治夜校124所、人民调解室124间、法律图书角124间、法治长廊4个,永久性法治宣传栏232,法治夜校累计授课300多堂,受教育群众达10万多人次。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优势,扩大宣传影响面。在市广播电视台、万宁时讯、万福万宁网及政府网站等媒体开辟了法治宣传专栏,建立万宁市媒体网络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三是搭建线上学法云平台。全市48个单位1525名国家工作人员通过万宁市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线上学法。全市1448名中小学校教师通过海南中小学教师学法平台线上学法及法律知识考试。四是通过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和创建法治文化阵地的方式来打造万宁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2019年8月,我市拍摄微视频《宪法的力量》荣获全国第三届“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三等奖。全市各单位积极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开展“十九大金句”书法作品展、普法微视频拍摄、“宪法在我心中”硬笔书法比赛、普法琼剧演出基层行等活动,为万宁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五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法治实践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不断提高国家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六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我市把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作为深化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载体,大力发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目前全市共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海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55个。

(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我市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全市各单位工作人员学习新修订的《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按规定出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查为防止有些文件制而不备,要求各单位按规定,在规范性文件发布后15日内进行报备,及时查找有无漏报、延报或不报的问题。2020年我市共向省政府报备10件规范性文件。二是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按照《海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与评查办法》规定,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市司法局、志愿律师组成评查组,对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单位执法案卷进行抽样检查,对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主体不合法、事实认定不清楚、适用法律不当、程序不合法、格式文本不规范等明显错误的行政执法卷宗,要求有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督察,要求各单位把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作为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抓好抓实,确保部署有进度、实施有标准、过程有监督、结果有评估、整改有落实、推进有实效。四是扎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海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要求,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素质。研究分析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办法。在坚持年度考核的同时,探索建立日常动态的评议考核办法,通过审查行政复议案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理领导批示件和处理群众信访事项等方式,对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要求各执法单位将行政执法职责全部分解落实到机构、落实到岗、落实到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实行谁签字谁负责制,确保了行政执法质量。

(十一)探索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一是畅通渠道积极受理复议案件,凡是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复议申请都予以受理。在办理复议案件时,坚持从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二是加大对重大、疑难案件公开听证审理力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审理中注重运用和解、协调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促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通过案件办理,妥善解决一批行政争议。2020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6个。

   三、存在问题

(一)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有待健全。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有待进一步深入推进。

(二)乡镇政府功能定位有待完善。一是权利责任不够匹配,依法行政操作较难。现行法律法规赋予乡镇政府行政执法权限不多,乡镇政府时常面临权责不匹配的问题。二是法治观念有待加强,法治素养有待提升。部分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限,不利于乡镇法治政府建设。三是执法环境有待优化,法治氛围不够浓厚。部分群众法治观念薄弱,不配合执法,给乡镇政府顺利开展执法工作带来了困扰。
   (三)公众参与建设力度有待加强。一是公众参与的内容设置过于简单,与公众关系更紧密的利益问题呈现的较少。二是公众参与的渠道建设较为单一,多以官方网站为主、问卷调查为辅。三是公众参与的保障程度不足,提高公众参与的信心、保障公众参与权利的相关政策或奖励措施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四)执法仍需进一步规范。一是适用法律不正确,主要体现在个别执法部门对法律规定的从重处罚的行为仅仅处以处罚范围内最轻罚款,或在规定的幅度以下实施处罚,自由裁量权过大;二是程序不规范,主要体现在行政强制措施不当,未送达处罚事先告知就作出处罚决定等。主要原因是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强,需进一步通过教育培训增强其执法规范建设的意识让其学会倾听群众呼声,多为群众做实事,扎根基层,立足民意。三是执法过程中时常出现公示不全面、不及时个别执法人员不主动出示执法证亮明身份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事中事后评估。一是制定统一的决策规范,从行政主体、行政对象、决策范围、行政程序等方面建立系统且清晰的制度。二是对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法定流程严格进行监督和考核。凡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一律开展相应的风险评估、社会公众参与,以及必要的专家论证和相关听证,在决策公布之后进行中期执行效果评估,明确分析查找执行期间的具体问题,并提出可行的意见建议。

(二)创新综合执法方式,加大执法监督管理。
    一是要理清各部门和各乡镇权责界限,形成部门合力,避免出现执法空档。二是密切关注各部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探索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流程。探索并推广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三是打通部门之间的信息数据壁垒,提升执法效能。当前执法过程中的信息孤岛现象始终存在,全方位的信息共享尚未发挥效能,可以先行构建各部门数据共享通道,缓解执法压力。

(三)全面推进乡镇政府法治化建设。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赋予乡镇政府法定行政执法职责的,乡镇政府应当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权限与程序履行好行政执法职责。二是加强法治素养培训,全面引进法治人才。开展相关法治培训以提升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三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优化法治政府建设环境。进一步推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的法治实践工作中。积极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重点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工作,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群众的法律认知水平和维权意识。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促进文明执法。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执法主体、执法职权、执法事项的清理,加大对执法机关日常执法活动的监管力度,规范执法机关执法工作流程。选择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 全、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对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加强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增强法律思维,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应对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211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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