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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通告

索引号:00821145-1/2021-00089 分  类: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04月07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7日

万宁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为加强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作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作业目的:为缓解本市旱情、增加水库蓄水。

二、作业区域: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三、作业时间:202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实施火箭人工增雨作业。

四、作业设备:火箭发射装备(火箭弹型号:江西9394厂生产的BL型火箭弹)。

五、发现弹药残骸处理办法:BL型增雨火箭弹系由非金属材料制成,火箭空中催化后,弹壳在空中直接炸成微小碎片,落下地面不会伤人。若发现残骸或残骸对人、物造成损失请立即与万宁市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98-62132385,联系人:陈霜。

六、发现残骸后不得随意拆解,否则后果自负。

七、弹药残骸下落后没有环境污染。

特此通告

万宁市气象局             万宁市公安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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