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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1年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预算公开

索引号:00821145-1/2021-00149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04月03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3日

2021年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本单位的职能是对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

金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工作,更好地为我市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优质服务。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办公室、保险关系

股、基金结算股、工伤生育股、养老保险股、医疗保险股、稽核审计股、职业年金管理股。

第二部分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438.60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1438.6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1438.6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21438.60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45.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09万元。

二、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438.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31.41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和部分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45.80万元,占99.57%;卫生健康支出61.71万元,占0.29%;住房保障支出31.09万元,占0.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31.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9.58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8893.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989.23万元,主要是支出功能科目调整和部分项目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8.72万元,主要是支出功能科目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1.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30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8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2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2.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12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39.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67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和增加了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1.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06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三、关于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2545.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08.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7.0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0.7万元,较年预算增3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扶贫业务增多,运行的费用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9万元,较年预算增长2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安排公务接待。

五、关于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21457.86万元。

七、关于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21457.8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9.26万元,占0.0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438.60万元,占99.91%。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50.67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以及部分项目经费增加。

八、关于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2145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5.37万元,占58.47%,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0.45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项目支出8912.49万元,占41.53%,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30.22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部分项目经费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本级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本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万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4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1457.8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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