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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45-1/2021-00182 分  类:政府办文件;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发展规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05月06日 文 号:万府办函〔2021〕23号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06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万宁市“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

谋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相关单位:

《万宁市“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方案》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万宁市“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

谋划工作方案

重大项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主要抓手,项目谋划是开展项目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对于今后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振兴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为解决当前项目谋划水平低、后续项目储备不足问题,高质量推进万宁市“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按照省委七届九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落实市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抓牢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机遇,坚持“项目为王”的原则,一切围着项目转、一切盯着项目干,依托我市产业和资源优势,以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为重点,健全项目谋划工作的长效机制,以项目建设的实际成效促进结构调整、动能转换,努力形成“谋划储备一批、审核批准一批、开工实施一批、投产见效一批”的项目梯次推进格局,为优化结构、增强活力奠定坚实基础,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二、项目储备谋划原则

(一)政府投资储备项目谋划主要以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二)社会投资储备项目主要突出海南自贸区(港)背景下万宁市发展定位,结合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海南“1+N”政策体系内容、万宁“十四五”规划思路等谋划万宁具有区域性、带动性产业项目。

项目谋划重点

(一)围绕国家政策和规划谋划项目。积极从国家、省级规划中捕捉政策信息,深入开展对区域规划、专项规划、重点行业规划和国家及省内外重点企业集团发展规划的研究,重点推进谋划一批2021-2023年建设的项目。

(二)围绕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谋划项目。以万宁市中部区位优势和特色资源优势、现有产业基础为依托,谋划一批带动力强的主导产业项目,引导骨干企业通过延长产业链、培育上下游产品谋划项目;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定位,开展高科技农业、商贸物流、生态旅游、体育旅游等产业项目谋划。

(三)围绕技术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谋划项目。利用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优势,积极谋划植物研发、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项目和创新型项目:加大以槟榔产业园、礼纪产业园区、兴隆产业园、冲浪小镇等园区产业集聚为核心的特色产业园区建设谋划力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四)围绕基础设施和区位谋划项目。以拉大城市骨架、提高城市功能和提升载体承接能力、构筑产业支撑为目标,扎实做好城市新区建设以及区域交通体系、城市供热供水、城区道路、水利、电网、防灾减灾、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项目谋划。

(五)围绕民生和社会保障谋划项目。以安居型住房、职业教育、社区建设、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为重点,做好增强城市公共安全和服务、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的谋划。

主要做法和具体步骤

(一)分级谋划。

1.综合性重大项目谋划。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及我市实际提出谋划储备重大项目及基本设想,并初步梳理筛选上报市政府批准印发。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动项目谋划工作,综合性项目及个别重大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谋划。

2.专业性项目谋划。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结合本部门行业发展实际和承接相应省级部门专项资金需求,谋划落地条件成熟的项目。

(二)分段实施。

1.项目突击谋划。市委市政府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临时确定需要谋划项目的,由指定谋划单位报市政府批准后推动项目谋划工作并及时完成项目谋划全部目标任务。

2.项目常态谋划。各部门根据项目谋划方案任务分工,对谋划项目进行深度包装、滚动调整,谋划项目深度要达到项目申请上级资金要求。同时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项目前期手续,促进谋划项目具备落地开工条件。

(三)谋划步骤。

1.项目谋划方式。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规模采取直接委托中介机构方式开展项目前期服务工作。在服务采购招标中,设定对赌条款,采取“分段实施服务,分段付款”方式实施,中标单位可以对拟入库储备项目进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文件编制等服务。

2.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编写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资规局提供用地和规划选址意见的,市资规局向向该项目谋划部门出具项目用地和规划意见,作为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用地规划意见依据。已进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可直接按资规部门提供的用地和规划选址意见实施市行政审批局可不再重新征求用地和规划意见。

3.入库审批。进一步缩短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时间,各行业主管部门将谋划项目报市政府批准后,视同市政府同意项目立项,可以不进行项目立项审批市行政审批局组织中介机构在10天内对项目谋划部门报送的储备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次性评估评审,并在5天内一次性完成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批,报市发改委纳入项目储备库。

(四)项目谋划费用支付。

1.政府投资项目费用支付。谋划项目属政府投资项目的,经审批并报市发改部门审核后,报市财政局直接拨付项目谋划费用。项目未开工建设前需调整或重新制作的,服务机构无条件重新制作,不再另行费。

2.谋划项目属社会投资项目的,可以采取费用对赌支付方式,也可以采取政府投资项目费用支付方式支付项目谋划费用。项目谋划部门聘请中标机构谋划项目可按谋划项目支付标准10%(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付服务费用储备项目3年内不启动实施则不再另行支付。储备项目若在3年内开工建设的,则按经评估审核项目付费用支付。项目未开工建设前需调整或重新制作的,服务机构无条件重新制作,不再另行费。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谋划推进领导小组,由市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市发改委。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项目谋划工作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谋划推进工作的衔接协调和全市谋划项目的收集汇总、初审论证、督查推进工作;各专业项目推进组负责本组项目谋划、论证筛选、推进前期的督促协调。各项目谋划部门要明确专人,落实责任,全力做项目谋划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会议,实行月调度、季分析制度,不定期开展项目谋划工作调研和召开谋划项目交流汇报会。

(二)保障工作经费。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经费,用于市项目谋划工作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支出,经费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市财政局专列项目谋划资金,由各行业部门报市发改委审核后统筹安排。

(三)加强督查调度。项目谋划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调度内容,并在每次项目建设调度会议上予以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谋划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月督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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