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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陈燕娜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45-1/2021-00208 分  类:政策文件;政府文件;人事信息;人事任免/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05月27日 文 号:万人字〔2021〕11号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7日

万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陈燕娜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陈燕娜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5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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