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收回土地的通告
索引号:00821145-1/2021-00209 分 类:政策文件;政府文件;土地利用;土地征收;土地征收征用/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05月21日 文 号:万府〔2021〕34号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1日万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收回土地的通告
为了促进万宁市经济发展,市政府决定征收位于万宁市北大镇地段部分土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和用途
大唐万宁天然气发电厂到槟榔城天然气管道项目,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位于万宁市北大镇地段(具体坐标详见附图所示)。
三、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单位和面积
征收收回北大镇中兴村委会集体土地及海南农垦东兴农场有限公司使用的国有土地总面积约24.55亩。各土地权属单位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四、凡对上述范围内有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主张的其他单位或个人,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属地北大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权利或自动放弃权利主张。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地范围内突击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给予补偿。
特此通告。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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