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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45-1/2021-00234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年06月25日 文 号:万府办〔2021〕19号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5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万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万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8

(此件主动公开)

万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切实提高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方式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法律学习,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注重提高自身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要以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原则,坚持与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政府工作职责相结合,与研究解决重大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学习法律主要采取书面学习、辅导报告、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方式进行,确保学习法律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经常性。

第四条 每年至少开展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含常务会议审议重大决策或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由有关法律专家、学者或市属相关部门负责人作辅导报告。每年至少安排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法律讲座,邀请知名法律专家、学者主讲。

条 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重点:

(一)注重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二)注重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立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三)注重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熟悉行政权力运行的基本程序。

  (四)注重学习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处理事务、解决问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五)注重学习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决策或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能力。

  (六)注重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我省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时适应工作新要求。

  (七)注重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和有关制度等。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委托的常务副市长主持,参加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人员范围为市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根据需要,市政府可指定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常务会议学法活动。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计划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司法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按年度制定,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活动的组织工作。市司法局负责提供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用书和学习资料、选聘法律讲座的专家和学者,并对专题讲座内容及讲稿进行审核。

条 市政府领导干部在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的同时,应当结合分管工作职责和特点,自学相关法律法规。

条 各政府兴隆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应当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单位学法制度。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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