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万府﹝2018﹞25号文件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45-1/2021-00281 分 类:政策文件;政府文件/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06月07日 文 号:万府〔2021〕41号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7日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
废止万府﹝2018﹞25号文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鉴于《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宁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规定的通知》(万府〔2018〕25号)中部分内容与《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审办投发〔2019〕95号)《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的通知》(琼价费管〔2016〕33号)相关要求相违背,为进一步完善和严格规范我市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经十五届市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万府〔2018〕25号文件。在新的文件规定印发前,我市政府投资审计监督工作参照《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第四章“政府投资审计”相关内容执行。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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