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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通告

索引号:00821145-1/2021-00352 分  类:房屋征收;政府文件;土地利用;政策文件;土地征收征用/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11日 文 号:万府〔2021〕57号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1日

万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土地的通告

为了促进万宁市经济发展,市政府决定征收位于和乐镇联丰村委会地段部分土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和用途

万让2021-29号地块,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大花角驿站项目,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位于万宁市和乐镇联丰村委会地段(具体坐标详见附图所示)。

三、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单位和面积

征收和乐镇联丰村委会高龙、新龙、多德村民小组集体土地面积约101.79亩。各土地权属单位准确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四、凡对上述范围内有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主张的其他单位或个人,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属地和乐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权利或自动放弃权利主张。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地范围内突击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给予补偿。

特此通告。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万让2021-29号地块(万宁旅游公路大花角驿站)勘测定界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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