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专栏

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通告

索引号:00821145-1/2021-00518 分  类:政策文件;政府文件;土地利用;土地征收/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11月15日 文 号:万府〔2021〕84号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5日

万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土地的通告

促进万宁市经济发展,市政府决定征收起于万安大道,终于原县道X435加神公路1.05公里处地段部分土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及用途

万宁市滨湖市政道路扩建工程项目土地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起于万城镇万安大道,终于原县道X435加神公路1.05公里处地段(具体坐标详见附图所示)。

三、土地的权属单位和征地面积

征收万城镇滨湖村委会1至11队集体土地面积9.98亩。各土地权属单位准确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四、凡对上述范围内有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主张的单位或个人,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万城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权利或自动放弃权利主张。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地范围内突击抢种的树木、青苗,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给予补偿。

特此通告。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211111

此件主动公开


微信
X
分享到: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

主办单位: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224616

琼ICP备050000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60010   琼公安备46900602000128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