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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政务服务“零跑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45-1/2022-00205 分  类:政府办文件;政策文件;市场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2年01月21日 文 号:万府办函〔2022〕7号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1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万宁市政务服务“零跑动”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万宁市政务服务“零跑动”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8

(此件主动公开)


万宁市政务服务零跑动改革实施方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审批服务改革,全面提升我市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务服务“零跑动”改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再造、数据共享、新技术应用等推动政务服务“零跑动”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点堵点问题,顺应企业和群众新要求、新期盼,设计多种“零跑动”服务模式,满足人民群众便捷办事需求。

坚持示范引领。选择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点、高频事项,优先推进“零跑动”,逐步扩大“零跑动”改革事项范围,实现全覆盖。

坚持创新驱动。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泛在、连接、智能等优势,积极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移动政务服务个性化、智慧化水平,全面优化用户体验,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从现场好办直至“掌上好办”转变。

(三)工作目标。

聚焦全市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给付、其他行政权力等六类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以下简称6+1”政务服务事项) ,除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到场办理和涉密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原则上全部列入政务服务“零跑动”事项清单。2022年底可办率达到65%以上,可办事项使用率达到60%以上;2023年底可办率进一步提升至80%以上,可办事项使用率提升至70%以上;到2024年底,可办率不少于95%可办事项使用率不少于80%,基本实现全省办事“零跑动为常态,必须到现场为例外”;到2025年,政务服务“零跑动”事项可办率、可办事项使用率达到营商环境国内一流的目标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

1.深入推进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20223月底前实现市级和乡镇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所需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全省统一,达到“全省通办”要求,即同一事项在不同层级、不同区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兴隆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省驻万有关单位。

2.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再造。按照应精简尽精简、应共享尽共享的原则,集中开展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四减两免”(材料、减时限、减环节、减跑动;凡是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梳理改造工作,重点聚焦社会保险、健康医疗、交通出行、教育就业、食药安全等个人办事场景以及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综合纳税、就业用工等法人办事场景,以各类“零跑动”办理模式为导向,在配合省级有关部门梳理及试点工作任务的同时,加强自主改革创新,2022年至2023年,每年至少完成50个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并向省级有关部门推荐推广使用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兴隆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省驻万有关单位。

3.梳理公布政务服务“零跑动”事项清单。各单位、各部门以本单位“6+1”政务服务事项为基础,按照“梳理一批、改造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和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主动办模式,及时汇总形成本单位、本部门“零跑动”事项清单,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核定后,报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兴隆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省驻万有关单位。

4.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知识库。2021年3月底前,组织对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服务知识库进行更新,将全市高频事项纳入服务知识库进行充实更新,将政务服务专业术语“口语化”“平民化”,完成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名称、常用称呼(别名)、常见咨询问题等信息梳理与汇总,支撑办事检索和线上线下多渠道咨询。2022年底前,组织对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服务知识库进行更新,完成全市“6+1”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服务知识库进行充实更新。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兴隆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省驻万有关单位。

(二)优化提升“零跑动”服务方式。

5.优化全流程网上办服务。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工作,优化办事体验和服务场景,打造特色服务,引导帮助申请人网上办事,逐年提升“全流程网上办”整体水平。鼓励有条件单位探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区域通办”“跨省通办”。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兴隆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省驻万有关单位。

6.优化掌上办服务。充分发挥移动终端随身携带、智能便捷等特性,持续推进万事通APP平台建设,万事通APP平台建设要以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工作要求,逐步推动全市政务服务APP及相关公众号整合管理,打造个性化服务站点,接入特色政务服务内容2022年底前开设政务服务知识库并开发政务服务互动平台,申请人使用手机即可完成事项办理,过程进度掌上可查、服务体验掌上可评。提高办事企业和群众政务服务获取便利度。

牵头单位: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专班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兴隆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省驻万有关单位。

7.优化自助办服务。逐步整合各类单一功能自助终端并提供“24小时不打烊”便利服务,惠及更多申请人自助办理各类高频事项2024年底前,对全市13个镇(区)全覆盖提供“24小时不打烊”便利服务。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兴隆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省驻万有关单位。

8.优化主动办(帮办、代办)服务。聚焦民生高频、特殊群体服务事项,优化主动办服务,对于能够明确办理条件的福利类事项,如老年优待证办理、各种津贴补贴发放,无需申请人发起申报,一旦条件满足自动完成办理。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第三方服务代办等“最后一公里”作用,主动上门提供服务。探索推行邮寄办、邮件办服务,丰富政务服务场景。2022年底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主动办服务事项清单。

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兴隆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省驻万有关单位。

9.优化综合审批服务。以申请人视角的目标需求为导向,将两个以上的办事服务或两个以上部门的系统、数据、人员相互协同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事项、跨部门的集成服务,加强“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一业一证”改革和多审合一改革,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口受理”“一网审批”“一窗发证”“一体管理”。到2021年3月底,努力实现与企业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30个高频政务服务综合服务,进一步优化流程、规范服务、方便群众。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兴隆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省驻万有关单位。

(三)扎实推动线上线下高质量融合发展。

10.完善线上线下“一窗受理”运行机制。认真落实《海南省审批服务综合窗口受理制改革实施方案》(琼府2019〕17号),进一步完善“在线咨询、网上申请、综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邮寄送达”模式,建立“未办成事”综合窗口协调服务机制,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堵点难点问题。线上线下综合窗口统一设置在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服务人员要承担做好系统流转、纸质材料送达、办事结果交接等方面工作。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兴隆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省驻万有关单位。

11.强化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兜底功能。充分发挥各级政务大厅综合咨询窗口服务作用,主动帮助、正确引导申请人通过线上渠道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保留必要的线下服务窗口,审批服务部门不得以提供线上服务为由,排斥或拒绝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线下服务,特别是对于老年人、残疾人等服务对象,要主动耐心帮助申请人完成事项办理,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

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兴隆管委会、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社保中心。

12.推广免费邮寄服务建立健全免费服务服务机制,按照审批服务结果免费邮寄、办理材料到付均可办的服务标准,2022年率先实现600项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免费邮寄、办理材料到付服务,2024年实现全市“6+1”政务服务事项均可提供办理结果免费邮寄、办理材料到付服务。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兴隆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省驻万有关单位。

(四)强化信息化技术支撑。

13.加强政务服务数据化改革深化AI(人工智能)相关技术在传统审批业务中的应用,探索开发无人干扰智能审批,2023年底前实现上线100个无人干扰智能审批事项。

牵头单位:市政府数据化转型工作专班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兴隆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省驻万有关单位。

14.落实好省级有关信息化改革业务。配合做好省级改革试点和工作梳理,推广全省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应用,落实电子印章应用及政务服务电子文件的归档和管理推广工作,做好审批服务电子证照采集和数据精准共享。

牵头单位:市政府数据化转型工作专班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兴隆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省驻万有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统筹推进政务服“零跑动”改革,对接省级有关部门的督查考核工作。市政府数据化转型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市“6+1”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政务服务“零跑动”改革中的审批服务流程优化再造、全流程网办、“一网通办”、综合窗口受理、多部门审批服务联动等具体事项,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的系统应用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把关,确保政务服务“零跑动”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协同。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组织、协调,责任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要结合各自实际,紧贴企业和群众需求,以“一枚印章管审批”为抓手锐意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政务服务“零跑动”的实践经验、典型经验、可复制推广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保障工作经费。市财政局要加强对全市政务服务“零跑动”改革和政务信息化建设所需经费的统筹保障,保障自助终端设备采购及运维、免费邮寄业务合作、信息化系统开发应用等相关费用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政务服务“体验员”“观察员”制度,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整改回访的长效机制,引入多方力量,构建体验、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的政务服务自查自纠工作闭环。加强对全市政务服务“零跑动”改革工作的考评、督查,将各单位、各部门务服务“零跑动”改革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市营商环境考核中,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对消极懈怠、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实行约谈问责。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政务服务“零跑动”改革成果,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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