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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45-1/2022-00318 分  类:政策文件;政府办文件/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30日 文 号:万府办〔2022〕23号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30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万宁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要点的通知

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万宁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27

    (此件主动公开)



万宁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海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海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1.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备案、行政处罚等事项清单,统一事项的名称、条件、程序、依据等。加大对乡镇放权力度,推动《赋权乡镇和街道行政许可、公共服务清单》落地实施。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目录管理,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市政府办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各镇

2.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依法采取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等方式,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持续深入推进“极简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高龄快办”以及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服务试点等工作。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进一步理顺行政审批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3.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向乡镇、村居延伸。优化“网上办”“掌上办”“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等服务模式,完善线上线下“一窗受理”运行机制,推动政务服务从“跑部门”“跑政府”向“零跑动”转变。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二、深化“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4.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开展“监管一件事”改革。全面梳理现有涉企现场监管事项,推行“互联网+监管”综合监管清单制度。积极探索与运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包容审慎监管模式。持续开展房地产、建筑等领域的整治工作和交通运输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三、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5.推进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落实《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落实人民调解员案件补贴标准,年内基本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国际商事调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法院、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6.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为中小投资者提供金融知识、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力争覆盖90%以上中小投资者。畅通中小投资者维权渠道,便利中小投资者开展维权活动。组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深入推进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检察院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7.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旁听庭审、在线学法等活动,推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聚焦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及相关惠企政策法规,深化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宣传“五进”活动。强化校园普法主阵地作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8.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琼法委发〔2021〕13号),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四、健全行政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9.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发挥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作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0.深化行政应诉工作。落实《海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建立涉案台账,切实履行人民法院判决文书。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各镇(区)

11.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和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推动审计监督发挥更好作用。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调配合机制,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提升统计监督有效性。

牵头单位:市审计局、市统计局

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镇(区)

12.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积极主动向人大报告政府工作,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满意度达到95%以上。推动法院的司法建议和检察院的检察建议意见的落实整改。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司法局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单位、各镇

13.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相关部门、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全面梳理并及时更新涉企的各项优惠政策和产业促进政策,编制政策兑现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通过惠企政策兑现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布,并主动告知办理业务的行政相对人。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直其他有关部门、各镇(区)

五、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工作

14.加强政府系统法治人才建设。落实《海南省各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深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推动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5.优化风险管控机制。探索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全岛封关运作监管新模式,引入智慧化手段,更多采用信用监管,实施差异化、低干预、高效能的精准靶向监管。完善风险预警快速反应机制,严格管控离岛免税“套代购”、市场主体非实质性运营等各类风险。重点抓好非设关地综合执法站建设、“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强化岸线反走私风险防控。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16.加强法治政府督察考核。加强对我市各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推动开展法治建设特色项目创建。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参加单位:市直各单位、各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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