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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创建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45-1/2022-00357 分  类:政策文件;政府办文件;工作动态/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2年07月01日 文 号:万府办〔2022〕34号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1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万宁市创建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

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万宁市创建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十六届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27

(此件主动公开)



万宁市创建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市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21—2035年)以及《海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提升我公民科学素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新时代科普工作的步伐经省科协考核推荐,中国科协再次确定我市为“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科协办发普字〔2021〕36号),为进一步做好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创建工作结合万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等关于科普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科学引领、坚持协同推进、扩大开发合作,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区)建设,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国际化合作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科普工作社会环境和智力技术支持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一)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取得新进展围绕科普示范市创建工作主题,力争“十四五”期间公民具备全民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5%。我市各人群科学素质有明显改善,科学普及网络化建设取得新发展、科普供给侧改革取得新成效、科技创新格局初步形成。

(二)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明显提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20212035年《海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大力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教育,加大农民科学素质、城镇劳动者职业技能培养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促进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显著提升

(三)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更加丰富。完善科学普及、教育与培训体系,增强大众网络化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和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丰富科普资源,不断壮大科普人才队伍,使科普服务更加公平普惠。

(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基本完善。健全政策支撑、经费投入、分类指导、考核激励机制。科普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共享水平显著提高,科学素质工作社会合力明显增强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工作机制。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海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将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科普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

2.建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机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组织活动协调相关工作运作等具体措施办法,确保各级领导充分参与和有效协调指导科普活动,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营造良好的科普工作环境和条件。

    3.建立健全考核管理与表彰奖励制度。将落实万宁市创建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工作纳入党政领导机关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明确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表彰、奖励范围。对在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工作。

1.弘扬科学精神,实施科学家进校园行动,大力宣传杰出科学家、优秀科技人才的爱国情怀和先进事迹,培养青少年的科学报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广泛开展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大力支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科学体验活动等科技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各种科普进校园活动,大力培养青少年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思,增强青少年运用科学的观点观察事物、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创造的能力。

3.加强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加大青少年科普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力度发动在校师生积极参与科普活动。整合校外科普教育资源,利用流动科技馆、科研院所和村(社区科普活动室等资源为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服务。

4.提基础教育阶段科学素质教育水平深化中小学科学课程教育改革,完善和优化科学课程教学体系,开齐开足中小学科学课程,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科学教师。保障小学一二年级每周1节科学课、三至六年级每周23节科学课。 支持帮助学校成立科技社团和兴趣小组。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每学年安排不少于1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5.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工程。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中小学校科学教育相衔接的有效机制加强对青少年科技教育骨干教师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3批次培训提高其科技素质和辅导学生开展科技活动的能力。同时科技教学和课外科技辅导取得的成绩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

6.推进高等教育参与科普工作。支持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鼓励和支持高校学生开展科普社会实践活动,实施“万名大学生基层科普行”计划,养一支规模适度、素质优良、适应基层科普发展需要的大学生队伍,推动高等院校科普专业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就业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科协、团市委科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三)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提升工作。

1.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通过科技活动月、全国科普日等活动面向农民开展科技下乡活动,促进农民依靠科技致富能力明显增强。实施农民健康素养提升,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垃圾分类等内容,深入开展面向农村、农民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农村地区健康知识普及。加反对封建迷信和反邪教宣传力度。

2.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适用技术培训和科学文明生活等科学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市职业技术学校、各镇科协、农技协、科普站、农技站、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等培训阵地作用,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民创业培训、绿色证书培训、星火科技培训、巾帼科技致富工程乡村振兴电视夜校有针对性地向农民广泛开展科技培训和技术服务,使村干部和农民党员劳动力广泛接受科技培训。

3.鼓励社会培训机构、社团组织、企业参与农民教育培训。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行动、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行动。

4.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鼓励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探索科技小院、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技服务站共建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推动科普中国服务云、中国乡村科普e站等优质科普资源向农业农村流动,制定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人才培育计划,支持中职院校扩大涉农专业招生,培养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人才和特色乡土人才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配合单位:委组织部、市农技中心、市乡村振兴局、科协

(四)提高城镇职业劳动者科学素质提升工作。

1.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加强多元化职工文化阵地建设,搭建“互联网+职工教育”平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开展“中国梦,劳动美”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完善职业培训政策,丰富职业培训形式,将职业道德、就业指导、法律意识等通用职业素质类内容纳入职业培训。

2.实施技能创新行动。鼓励开展多层级、多行业、多工种的技能竞赛、创新方法大赛等赛事。加强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探索建立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统筹利用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组织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

3.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广泛开展新职业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开展群众性科技攻关、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活动。开展实施“中职教育培养计划”。开展特色技能培训,帮助城市困难职工、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群体实现学技能促就业。实施“银发精英”汇聚计划,支持企业等用人单位采用退休返聘方式,吸引使用省外优秀高技能人才。

4.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家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支持企业自主培养和积极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科普活动,加大科普投入,开展科普基地建设。促进科普工作与科技研发、产品推广、创新创业、技能培训等有机结合。

5.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民工培训,组织职业科技人才开展技术交流、学术研讨、技术创新、专业技能等多种形式的科普培训活动,全面提高职工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素质。通过各类科技培训和科教育培训使城镇各类从业人员接受在岗培训、继续教育各类科技培训牵头单位:就业服务、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工信局、市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人社局、市科协、团市委、市妇联)。

)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工作

1.实施智慧助老行动。鼓励全社会围绕就医、社保、金融、交通、生活缴费等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开展老人困难高频事项应用帮扶服务。依托老年大学、城乡社区服务站、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和设施,开设智能技术应用、老年人权益保护等课程,解决老年人“三难”问题。加大对网络诈骗、电子通讯诈骗案件的曝光力度,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

2.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搭建权威的健康科普信息发布和传播平台,倡导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共同承担健康知识普及责任。开展老年人健康宣传活动,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充分发挥社区服务中心等阵地作用,普及老年人科普知识。

3.实施银龄科普行动。营造老年人参与科普服务工作的良好环境,组织老科学家参与科普教育活动。实施“银龄讲学计划”。依托现有的“候鸟”工作站开展科普工作,组建老专家科普报告团,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发展局),配合单位: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工信局、各镇政府]

(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科学前沿知识纳入全各级党组织年度学习计划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动员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各类科普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学素质纲要》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加强料学素质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委党校阵地作用,将科学素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积极组织公务员参与各项科普活动,帮助公务员了解和掌握科技发展动态、现状、趋势,全面提高其科技素质。逐步提高领导干部的科学决策能力和公务员的科学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委党校、人社局市科协

主要措施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推动工程。

1.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一线科研人员积极从事科普工作,推动科普工作指标在相关科技奖项评定中列入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转化机制,在科技研发项目、人员岗位聘任、研发机构考核中增加科普任务,增加考核指标。

2.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引导和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科研等建设科普场所,面向社会开放。发挥科普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建设科技成果体验推介平台,支持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和机构围绕成果转化需求加强科普功能。

3.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开展新时代最美科技人物评选宣传学习活动。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恪守科学道德准则,自立自强,建功立业,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牵头单位:市科协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工信局各镇和兴隆管委会)。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1.全面推进“科普中国”落地创新应用。开展优质科普作品和特色项目的征集、制作和推广应用,建设科普专家资源库和社会优秀科普项目资源库。加强科普创造、创意、创作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办好“科普一分钟”等科普品牌,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供给能力。

2.实施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计划。引导主流媒体增加科普内容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科普工作创新联动机制。推进大众媒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及时发布公益广告、新闻、科学常识。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一是利用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和杂志等媒体开设科普宣传栏目每周刊、播1次以上。二是开展户外宣传活动。在城镇主要街道设置固定式科普宣传栏、标语牌,利用现有市镇村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利用各镇(区)、村(社区)宣传栏进行科普宣传。扩大和提升科普传播覆盖面和影响力。

3.深入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探索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度融合,强化科普资源、服务、用户等多层次、多类型节点间连接互动。支持相关单位、社会机构和个人合法合规开发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网络科普资源。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脱贫地区倾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科协、市工信局、市融媒体中心

(三)科普基础设施提升计划

1.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宏观指导统筹规划。加大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兴办科普基础设施,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普基设施建设。鼓励各镇)和村(社区)建设具有普教育功能的综合服务场所。

2.进一步加快科技馆建设。积极推动科普场馆建设,利用文化旅游场所等公共文化设施和企业展示厅(馆、廊、道)等增加科普功能。建设具有一定规模且服务效果良好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或专业科普场馆。导公共场所、教育科研、生产设施和信息传媒等各类科普阵地提升科普服务功能。

3.大力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加大国家级和省级科普基地培育力度,争取创建1个国家级、2个省级科普教育基地。鼓励和支持农业、教育、气象、地震、消防、旅游等各行业各部门建设科普教育、研学等基地。发展一批具有鲜明行业特色和区域特色的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的科普教育基地。推动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项目立项和建设, 建设市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或科技教育特色学校5处(所)以上。市属中、小学建有科技活动室达到50%以上。充分利用各类文化设施、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等建设科普阵地。实施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基地建设。科普画廊和科普宣传栏的内容定期更新。牵头单位:市科协,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市工信局旅文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

(四)实施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1.建立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建设应急科普宣教平台,储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完善应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应急科普宣教场馆。利用气象日、消防日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相应的主题应急科普宣教活动。结合重大热点科技事件和突发事件,组织传媒与专家共同解读相关领域科学知识

2.建立完善跨区域科普合作和共享机制推动基层科普工作与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深度融合。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动创建一批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学校、科普示范社区等科普阵地。健全基层科普组织,鼓励结合自身专业和工作开展科普活动。

3.建立和完善基层科普机构。建立和完善科普组织网络,并充分发挥其科普主力军作用。健全镇(区)、村(社区)两级科普组织机构。镇(区)分管科协工作领导主抓科普工作,并明确相关人员做好具体工作。吸纳本地区“三长”(学校校长、医院院长、农技站站长)到、镇科协兼职挂职,鼓励其结合自身专业和工作开展科普活动。每所中小学合理配备专兼职科学教师或科技辅导员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学会、研究会等科普组织,尤其是强化教育、卫生、环保、工业、农业类学会、研究会建设,建会数量达到10个以上。50%以上的涉农乡镇建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围绕农业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有1个以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与企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融合发展的农技协联合会,且入驻智慧农技协平台。

4.加强科普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各行业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科研机构、企业设立科普岗位。加强科技志愿者队伍建设。表彰奖励在科普工作中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发展壮大基层科普队伍。大力推动农村、城镇、企业、学校等科普人才队伍建设

(1)建立专家组成的科技服务团队,专家团队的专业结构组成要涵盖生态环保、安全健康、实用农技、就业技能等多个科技领域。

(2)科技志愿服务扎实推进不断引导各类科技人才加入科技志愿者队伍,建立市、镇、村(社区)科普志愿者队伍,注册科技志愿者人数不少于1000人并经常开展各种科普活动每年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围绕地方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的科技志愿服务活动50场以上出台科技志愿服务嘉许激励制度。

(3)引导以科技致富能手为主体的农民科普队伍,扶持和培养农村科技带头人,做到每个行政村有科技示范户、科技带头人。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协配合单位: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人社局、市农技中心各镇和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

)营造有利于开展科普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1.积极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科技下乡”“科普进社区”“科普进学校”“科普进企业”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化的活动。每年举办各类科普报告会科普讲座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科普知识展览全市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同时开展送医、送药、赠送各类科普图书现场科普服务活动

2.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开展科普活动。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科普事业或参与科普活动。利用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科技园区、示范基地等公共资源,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年开展科普活动的覆盖面达到市常住人口的80%以上。科普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辖区内近三年不得发生恶劣影响的愚昧迷信、伪科学活动。

3.市直各相关单位协调合作形成大联合、大协作的科普工作格局协调组织市直各相关单位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开展科普活动动员各党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结合各自特点开展科普活动,在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各单位探索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有效手段和方式方法,形成可推广的典型示范经验。科普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确保辖区内无影响恶劣的愚昧迷信、伪科学活动,公众科学素质明显提高,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社会综合环境良好。

4.科普示范体系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科普示范体系创建工作,建立起较完善的科普示范体系。逐步完善农村科普教育示范体系、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推广示范体系、农业产业化技术促进示范体系、群众科普宣传示范体系、农村技术信息服务示范体系。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大力引进、推广适用技术,广泛开展工贸、产销技术服务,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积极引进推广新技术,发挥和普及先进农业实用技术。

5.保障科普经费投入。按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市标准,编制年度科普经费预算科协行政事业费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科普事业专项经费和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经费列入市级政府财政预算科普经费保障充分并随市财政财力增长而逐年增长。牵头单位:市科协,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局市农业农村市应急管理局、工信局乡村振兴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农技中心各镇和兴隆管委会

、工作步骤

根据中国科协制定的《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办法》规定全国科普示范市创建活动期限为3年,创建活动起止时间以中国科协的批复为准。万宁市创建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市申报时间:2021711月,创建活动时间:20223月—202410月,检查验收时间:20241112月。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223202210

市政府召开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市动员大会,并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万宁发布厅》、市政府网站等媒体和电子屏幕、广告牌、宣传栏,横幅标语、宣传画、宣传车、固定式标语牌等户外宣传品及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市的重大意义、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全社会更加了解科普、各级领导更加重视科普、群众更加热爱科普,为万宁市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市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21120246

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国科普示范市工作目标要求,制定《评估标准》和《实施细则》,量化并分解工作目标,组织实施创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根据规划和年度计划的任务分解,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并实施部门单位工作计划方案。在实施工作规划、计划过程中,要主动发现、及时培养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召开典型经验交流会,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以点带面,以先进促后进,全面提高创建水平。

第三阶段:自查总结阶段。2024810

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各镇(区)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按有关规定,依据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对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总结工作情况上报省科协和中科协。自查总结工作结束后,认真做好迎接省科协检查和中科协复核命名准备工作

、组织领导

创建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各镇(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目标任务。

(一)成立万宁市创建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三防(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志恺(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符婷婷(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吴碧海(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业斌(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石国昭(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蔡笃浩(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事务局局长)

        冯礼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苏祥华(市财政局局长)

        文万会(市民政局局长)

        欧天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纪明江(市文明办主任)

        莫积仁(市司法局局长)

冯昌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吴毓波(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符传泽(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旺(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

张芷浩(市教育局局长)

陈朝壮(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局长)

吴云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陈开云(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蔡子劲(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刘立云(市槟榔和热作产业局局长)

陈贻立(市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朱雪原(市气象局局长)

刘文帅(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席)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李光军(团市委书记)

陈海燕(市妇联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协,由刘文帅办公室主任,陈传斌(市政府办党委专职副书记)、曾国铭(市科协副主席)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各相关成员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各相关部门各镇(区)要成立本单位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机制,为全市创建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三)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市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单位要确保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要安排有一定科学素质、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事业心、责任感的干部负责创建工作,要提供办公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

(四)创建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面广量大,工作繁重,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市科协、市工信局要充分发挥科普工作主力军作用,充分利用科普组织网络优势,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科普活动,承担日常科普工作任务;要负责好全市科技、科普工作的宏观管理与协调,认真推行科普联席会议制度。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技、热作、农机、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部门单位特点,将创建工作纳入各自的职责范围和本部门单位的工作规划、计划,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组织、宣传、文体、教育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渠道和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教育和宣传。

(五)加强专家科普队伍建设,组织专家科普团队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结合实际开展科普宣传、科技咨询多种活动,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智囊团作用。  

、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市创建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部分成员出席的专题会议,必要时可安排与创建工作有关的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2.市创建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专题会议由组长、副组长或委托办公室主任召集。

3.议的主题内容和准备工作由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请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批准后,提交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并逐项落实。

(二)督促检查制度。

1.根据实际情况,提请市人大对有关部门的创建工作和《科普法》的实施进行专检查,强化执法力度; 提请市政协适时组织政协委员各有关单位《科普法》落实情况和创建工作的实施进度进行实施

2.对涉及创建工作的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必须由各部门共同解决的,由主管部门提出,在领导小组会议上专门协调,落实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

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每半年的创建情况和科普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作专题汇报。

(三)建立考评制度,推动创建工作。

为推动我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市、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和完善考评制度。对创建工作进展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将考评纳入各相关部门各镇(区)的综合考评,实行目标管理,把创建工作作为领导干部的一项政绩考核,及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定期、不定期召开经验交流和表彰会,对在创建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有关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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