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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创建省级创新型县(市)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45-1/2022-00442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2年08月01日 文 号:万府办〔2022〕39号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1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万宁市创建省级创新型县(市)

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万宁市创建省级创新型县(市)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十六届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28

(此件主动公开


万宁市创建省级创新型县(市)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海南省以超常规手段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海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琼府〔2022〕10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我市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聚焦省级创新型县(市)建设需要,结合万宁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以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动以热带高科技农业、体育旅游产业、新型工业、海洋经济、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集聚发展,努力建设创新型城市,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医药产业、海洋渔业、新能源、新材料、商贸物流等多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有效支撑海南战略使命和目标在万宁落地实施,逐步把万宁市建设成为海南东部重要支点城市、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示范市、国家级体育旅游示范城市、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出万宁贡献。

二、发展目标

以科技赋能和信息化技术为支撑,立足万宁市产业特色和产业基础,着力提升我市热带高效农业、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旅游产业等支柱产业和实体经济的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创新能力显著的优质企业,打造一批外向型为主导的新兴特色产业集群,搭建一批高产值高技术密集的平台载体。到2024年,实现主要科技创新指标大幅跃升,全面构建高质量产业发展、高层次对外开放、高效益科技创新的万宁市新格局。

(一)创新主体数量质量双增长。2024年底,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累计15家,国家备案或海南省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27家,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累计5家。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种子企业”“瞪羚企业”“领军企业”1—2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1—2家,培育1—2家年产值超过1亿元、3—5家年产值超过1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完善。鼓励科研院所、企业加大研发(R&D)投入,开展科研机构与企业交流合作,共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省部级科技资源圃(),国家、省部级科学数据中心、国家、部省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院士创新平台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国际合作与交流等科研平台,联合攻克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鼓励和支持多渠道、多方式、全方位合作,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搭建创新研发成果转化平台,推进重点领域科技开发,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汇聚各类人才,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到2024年底,省级以上科研平台及创新载体累计6家。

(三)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大幅提升。2024年,立项实施市级重点产业科研项目14项,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30项,技术合同登记交易额累计3700万元;专利授权量逐年增加,每年新增不低于10件。

(四)科技经费投入保持逐年增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科技支出达3000万元,年均增长率不低于3%;全社会R&D经费投入2.22亿元,占比0.7%;鼓励银行、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科研机构及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五)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立足万宁市产业特色和实际,围绕万宁市产业链,通过科技创新带动产品创新和生产经营模式创新,以自主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展开共性问题技术攻关和课题研究,形成一批与当地产业紧密结合并且转化成效显著的科技成果,打造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主导产业集群、产业基地、优势企业和品牌产品,培育一批“种子企业”“小巨人”企业,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融通供应链,形成发展新优势,跑出创新“加速度”,加快推动我市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任务

按照《万宁市创建2022年省级创新型县(市)工作方案》《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万宁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万宁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工作会商制度议定书>》《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万府办〔2021〕55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科技厅“六聚焦、六支持”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创新型县(市)创建工作有效实施。

一)抓好顶层设计,绘制产业蓝图。

积极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国家战略,立足万宁实际,围绕“热带农产品深加工基地、国际旅游消费目的地、新型工业化和海洋经济示范区”产业定位,制定万宁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抓好顶层设计,构建全方位均衡发展技术创新体系;出台《万宁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科技成果转化、科研平台及创新载体、知识产权、产业项目等有关政策,综合运用财税、产业、金融、土地、人才、贸易等政策,引导生产要素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绘制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发展的蓝图。(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旅文局)

(二)夯实科技基础,健全创新体系。

围绕我市产业链探索建设槟榔、咖啡、诺丽、斑斓叶等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快研发平台及创新载体建设,以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为目的,从事技术研发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承接、参与国家、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研发计划,着力突破一批我市乃至全省重点产业关键技术问题;发挥兴隆园区科研力量,鼓励我市科研院所、研发机构和具备科研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科学研究,建设中试基地及研发中心。进一步优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做好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保障,促进我市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到2024年,获批省部级科研平台及创新载体6家,探索引进分支科研机构1家设立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4家。

1.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依托科研机构的科研力量,力争申报获批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及创新载体6家,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创新创业服务;鼓励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我市注册设立科研机构或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产业项目的研发与实施,推动本地区科技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兴隆香饮所、兴隆药植所、相关企业)

2.推动成立槟榔产业研究院,开展槟榔风险评估应急专项研究、围绕关键成分槟榔碱等进行槟榔成瘾性和减害增益研究、开展嚼食槟榔与罹患口腔癌关联性研究等关键基础研究,争取市县科技计划联合资金项目;跟踪做好槟榔科研项目服务,推进槟榔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市槟榔和热作产业局、市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隆药植所)

3.推动成立斑斓产业研究院,研究开发斑斓叶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为斑斓叶产业发展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槟榔和热作产业局、兴隆香饮所)

4.依托诺丽产业研究院,推动诺丽一体化示范推广,研发新产品生产线,加快招商引资,拓宽市场营销,为壮大诺丽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兴隆香饮所)

5.依托咖啡产业研究院,研究开发咖啡相关的新产品及生产模式,为咖啡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槟榔和热作产业局兴隆香饮所

(三)多措并举,全面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

1.建立厅市会商制度,共同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市政府与省科技厅签订《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万宁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万宁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工作会商制度议定书》,增强万宁承接、参与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提高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高新技术的能力。(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市槟榔和热作产业局、兴隆香饮所、兴隆药植所

2.加大全社会研发(R&D)投入。优化科技投入结构,把科技投入列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保障财政科技投入逐年增加。同时,依托科研机构和企业两大创新链的功能定位、优势特点,不断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到2024年,财政科技投入3000万元,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2.22亿元,占比0.7%。(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兴隆香饮所、兴隆药植所)

3.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积极培育一批创新能力显著的优质企业,构建多梯次高新技术企业集群。根据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成长性指标等申报指标,发掘符合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开展跟踪对接、主动服务,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到2024年底,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累计15家,其中,种子企业1—2家。(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旅文局、市商务局)

4.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评价。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蓄积强大动能和后劲。落实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开展跟踪服务工作及实施台账管理。到2024年,入库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32家。(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旅文局、市商务局各镇区)

5.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充分发挥万宁产业优势和政策优势,不断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和技术人才的培养,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产业集群,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到2024年,获批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累计5家,其中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1—2家。(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旅文局、市商务局)

6.实施重点产业科研项目。依托科研院所强大的技术支撑,开展院企交流合作,通过立项申报、承担一批国家级、省部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加快我市科研项目实施。同时,结合《万宁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申报产业科研项目奖励扶持,加大我市科技成果转化进程。到2024年,立项实施市级重点产业科研项目14项,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30项。(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协、市槟榔和热作产业局、兴隆香饮所、兴隆药植所、各镇区)

7.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加强科研机构和企业合作交流,积极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到2024年,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交易额3700万元。(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兴隆香饮所、兴隆药植所、相关企业)

8.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和产业;围绕农产品加工业、医药产业、海洋渔业、新能源、新材料等区域优势产业领域,重点支持构建一批对产业发展和提升国际竞争力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高价值专利组合(专利池)。到2024年,专利授权量逐年增加,每年新增不低于10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

9.开展引才引智工作。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把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作为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措施来抓。到2024年,科研院所和企业研发人员300人,本地区外国人务工许可22人。(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旅文局、市委人才发展局)

10.探索金融支持科技发展的模式。对接国家、省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科技成果转化等引导基金,帮助企业获得科技贷款和创业投资;优化科技投入结构,把科技投入列入市财政公共支出重点,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确保科技投入逐年增加;市政府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立科技信贷产品,服务科技型企业融资。(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

(四)推动产业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围绕产业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一是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政府性产业政策的合理引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二是以自主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到2024年,槟榔、咖啡、诺丽、斑斓叶、广地龙、工厂化海水养殖等种养业加工技术、研发大幅提升,产品销售渠道拓宽;新型建材、冲浪等产业带动工业企业、旅游业经济快速增长。(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旅文局、市槟榔和热作产业局;责任单位:各镇区

(五)实施农业科技专项行动。发挥农业科技110、科技特派员的作用,全面开展科技助推乡村振兴行动。一是开展系列服务活动。出台《万宁市科技下乡系列服务活动方案》,采取抱团的方式,组织农业科技110服务站、科技特派员开展乡村振兴科技下乡服务活动12次,为农民群众解决生产过程中实际难题;二是创建科技示范基地。面向农业科技110服务站、科技特派员,加大资金支持建成科技示范基地9个;三是推广新技术、新品种。依托兴隆香饮所、兴隆药植所的科研力量,联合其他科研机构,研发新技术2项,新品种5项,全面促进乡村振兴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兴隆香饮所、兴隆药植所)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工作机制, 成立万宁市创建省级创新型县(市)工作专班,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科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旅文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资规局、市科协、市槟榔和热作产业局、金融办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工信局,由市科工信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落实国家和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我市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考核机制。完善科技创新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加大创新发展考核权重,将研究和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等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强化各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创新型县(市)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和引导作用,激发企业创新发展动力,有效提高全市科技创新发展水平。市税务局负责研发费用审核、市财政局负责统筹资金,确保创新型县(市)创建工作配套经费及时拨付。

(四)加强宣传培训。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R&D)、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着力提升政策的知晓度和落地率,营造全社会尊重创新良好氛围。发挥科技服务单位、行业协会等单位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咨询培训、调查研究、企业交流等服务,促进科技创新发展。

    

附件:万宁市创建省级创新型县(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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