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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万宁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45-1/2022-00451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08日 文 号:万府办函〔2022〕46号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08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万宁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

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琼府办函〔2022〕25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万宁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长:杨志斌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吴碧海  市政府办主任

符福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挺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达正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运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员:陈循静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泽丰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纪明江市司法局副局长

        市商务局副局长

汪哲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科级干部(挂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清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黄业明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符浩军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圣法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我市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斌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组、队)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各单位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成员如有人事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动接替,不另行文。

三、工作机制

(一)工作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二)情况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明确有关股室(组、队)作为具体办事机构,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各成员单位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或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实现信息共享互通,形成打击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报告领导小组。

(三)宣传引导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工作成果,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同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宣传,充分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各成员单位统筹推进本地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要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对接,形成推动专项行动的工作合力。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2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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