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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45-1/2022-00966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17日 文 号:万府办〔2022〕43号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7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万宁市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制度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万宁市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十六届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11

(此件主动公开)


万宁市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海南省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首席服务专员制度落实落细,构建全方位的企业服务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的理念,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及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大力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着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通过全面实施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工作制度,努力营造热心、耐心、细心、用心、贴心的“五心”服务氛围,逐步构建全方位、全覆盖、全流程、全天候的“一站式”服务企业长效机制。

二、首席服务专员的服务对象

根据2022年全市93个社会投资重点项目整理成涉及重点项目的75家企业,分别匹配到每个企业首席服务专员(附件1)。结合实际情况,每个企业首席服务专员至少匹配一家企业(一个项目),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全流程开展长期跟踪服务。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情况,主动定期上门提供服务,打通企业堵点、难点,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包联匹配情况将根据企业项目建设经营状况,实施动态管理。

三、首席服务专员工作职责

(一)畅通沟通渠道。保持日常联络畅通,确保企业能够及时反映诉求,并依托海南省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以下简称受理平台),对企业诉求进行全程实时跟踪,持续推动问题解决,形成受理、服务、反馈闭环工作机制,提高服务企业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二)宣传惠企政策。组织业务骨干和各方力量梳理各自业务领域政策文件,深入一线,有针对性地点对点宣传解读好海南自由贸易港优惠政策和本地区本部门鼓励政策,帮助企业精准理解、灵活运用,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实落细。

(三)协调问题解决。全面了解企业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通过召开现场协调会议、开辟企业服务直通车等方式推动企业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

(四)维护企业权益对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行为“零容忍”,发现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要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反映,对诬告、陷害企业家的违法行为,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澄清事实、依法查处,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一企一档”机制。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在包联匹配企业要建立“一企一档”管理台账(附件2),实现专人负责管理、协调组织和督办,全面梳理企业诉求内容、处理进展及上报情况。

(二)建立标准化服务流程。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应根据企业不同需求,匹配对应的标准化服务流程(附件3)。对于咨询类事项、诉求类事项和疑难类事项,严格按照流程图进行服务,根据业务实际情况明确答复时间及答复方式,同时做好问题台账管理,以提高标准化服务质量。在问题处理服务结束后,记录解答情况,按实际情况上报。

(三)落实问题线索平台登记。为做好海南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登记及使用工作,省优化营商环境专班为每个企业首席服务专员配备了账号(附件4),要求企业首席服务专员认真做好信息填报,每季度末要形成季度报告报送省专班。一是自办问题线索。企业首席服务专员要对企业诉求进行梳理分类,对于自身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尽快解决;对于职责范围之外的,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联动解决,并进行自办台账登记,将问题基本信息、登记人信息、办结情况通过平台录入自办台账(附件5)。二是转办问题线索。首席服务专员职责范围外及市级层面实在无法推动解决的问题,经诉求人同意后进行转办台账登记(附件6),通过省营商环境受理平台提交省营商环境专班办公室推动解决

(四)建立“半月报”机制。企业首席服务专员每半个月向市优化营商环境专班办公室报送一次走访服务企业情况和解决问题进展情况。市优化营商环境专班办公室将向全市有关部门、包联企业等单位定期通报。

(五)建立常态化联系走访企业制度。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应积极主动联系和服务企业,原则上每半个月要到企业一次,与企业沟通协调,掌握企业建设、生产、运营情况,及时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增强企业获得感,提升企业满意度。

(六)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坚持以服务企业为导向,市优化营商环境专班办公室要每季度或不定期对首席服务专员服务企业和解决问题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对于问题线索不及时处理、办理情况不按时上报、服务企业意识不强的首席服务专员,提请市优化营商环境专班办公室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压实工作责任。各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本部门营商环境综合绩效年度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首席服务专员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围绕惠企政策宣传、企业问题收集、协调解决等方面提供服务,认真履行好政企对接的联络员、惠企政策宣传员、企业问题协调员、企业权益护航员大员”职责。要统筹谋划,切实推动工作取得实效严格履行“第一责任”职责,带头做好服务企业工作,尽心尽力帮助企业解决难题。

(二)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素质首席服务加强学习,熟悉政策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当好企业的“店小二”和“管家”,重点帮助企业做好项目供地规划项目审批、手续办理、企业用工、贷款融资、争取政策支持等方面工作,做到到位”,即惠企政策宣传到位、企业问题收集到位、问题跟踪解决到位、权益保障落实到位。

(三)强化作风建设,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在严格遵守《海南省政商交往行为指引清单》的基础上,还要落实以下负面清单:一是禁止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法行为。不得借联系服务企业的便利获取报酬或者报销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二是禁止对企业指手画脚、干扰企业决策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三是禁止要求企业开展与企业首席服务专员无关的工作,不得随意增加企业额外的工作负担和财务负担。四是禁止泄露企业的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财务指标等属于商业机密的内容。五是禁止“玻璃门”“弹簧门”等隐形门槛。对企业的合理诉求,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久拖不决。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跟踪报道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及其服务团队工作情况,充分展现服务成效,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先进典型,为服务企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落实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落实措施,加强工作总结,企业首席服务专员要每半个月向市优化营商环境专班办公室报送一次走访服务企业情况和解决问题进展情况

附件:1.万宁市企业首席服务专员重点项目包联表

2.万宁市企业首席服务专员“一企一档”管理台账模板

      3.万宁市企业首席服务专员标准化作业流程

      4.万宁市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名单平台登录账号

5.省营商环境平台自办台账模板

      6.省营商环境平台转办台账模板


万府办〔2022〕43号 附件1.xls
万府办〔2022〕43号 附件2.xls
万府办〔2022〕43号 附件3.doc
万府办〔2022〕43号 附件4.xls
万府办〔2022〕43号 附件5.xls
万府办〔2022〕43号 附件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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