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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5)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00821145-1/2023-00151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28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8日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5)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整改任务要求,我市已完成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5)的整改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的通知》(琼自然资督〔2019〕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5)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8 日- 4月 3日。


附件: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8日



贯彻落实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部分项目生态修复效果不明显。除前述儋州海花岛项目生态修复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外,万宁日月湾日岛项目投放的162个珊瑚增殖礁大部分被损毁。文昌东郊椰林湾度假村项目和南海度假村项目种植的20公顷麒麟菜成活率极低。

责任单位

万宁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

王三防

联系电话

0898-62236533

整改目标

    分析生态修复效果不明显的原因,根据海洋环境影响后评估结论有针对性的调整优化生态保护和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万宁日月湾日岛项目于2022年6月底前整改到位,其他项目于2021年底前整改到位。万宁日月湾月岛项目组织开展拆岛过程中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二次污染;完成拆除后,开展生态评估和生态修复,于2022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

    万宁日月湾月岛拆岛依法开展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对拆除工程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开展跟踪监测。在拆岛过程中和完成拆除后,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提出的生态保护修复措施,根据监测结果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二次污染,并依法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根据后评价结论采取保护修复措施。

整改主要

工作及成效

    (一)拆除进展情况。已组织竣工验收。

    (二)跟踪监测、拆除评估及生态修复方案编制等进展情况。为防止月岛拆除工程实施中可能造成海洋环境的二次污染和为月岛拆除后环境影响后评估和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提供数据支撑,万宁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持续开展月岛周围海洋环境跟踪监测,已完成2021年3月至2022年9月的跟踪监测工作,技术单位出具了技术报告。

    (三)万宁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的技术单位已根据省级专家评估意见对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最新成果于11月8日通过省级专家组复核。

    (四)根据生态修复方案要求,万宁市资规局于2022年10月到12月期间,实施完成了岸滩植被种植、渔业资源恢复及珊瑚礁保护修复等3个月岛拆除后生态修复子项目,并于2022年12月28日组织了验收会议,参会单位代表同意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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