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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万宁市林下立体种养产业奖补资金扶持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45-1/2023-00180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年04月19日 文 号:万府办函〔2023〕21号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9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23年万宁市林下立体种养产业奖补

资金扶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3年万宁市林下立体种养产业奖补资金扶持实施方案》已经十六届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13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万宁市林下立体种养产业奖补资金

扶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集中力量、集聚资源,充分发挥万宁市生态优势和资源潜力,不断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加快推进我市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棵树”等林下广阔空间,在保护生态环境和保护林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土地资源,集中本地优势打造高效生态模式立体种养示范基地,提高林下经济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市场化、高效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二、发展目标

力争在2023年,规模化林下立体种养面积达到4000亩以上,政府以奖代补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用“企业+公司+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等产业经营模式,棵树经济林为基础,结合各镇(区)自然资源条件和种植习惯,采用“1+N”的模式(一种主导产业+N个特色产业),推广“有机肥+微生物菌肥+微喷”绿色防控技术发展一批标准化规模化的林下立体种养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兴隆香料饮料研究所等科研院所的种苗和技术指导支持效应,示范培育带动扩大我市斑兰叶、咖啡、广地龙等林下立体种养规模,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的规模化效益。

1+N模式:如(槟榔树、橡胶树、椰子树、花梨、沉香、油茶等)+咖啡、益智等+斑兰叶、巴戟天、砂仁等+广地龙,利用林下多层复合种养,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林下经济效益最大化。

三、目标任务

以各镇(区)现有“六棵树”面积为依据,将4000亩林下立体种养奖补任务分解至各镇(区),各镇(区)要在完成任务量的基础上加大宣传推广,优先推广林下种植咖啡、斑兰叶,提高我市林下种养经济规模。(详见附件1)。

四、奖补内容和标准

(一)奖补范围和对象。按照先种(养)后补的原则,奖励扶持补贴1亩(含)以上以(1+N)模式主要推广林下种植咖啡、斑兰叶,并采用水肥一体化栽培和绿色防控技术发展林下立体种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奖补标准和方式。1+1)模式奖补1000元/亩,(1+2)等模式奖补2000元/亩,优先扶持林下种植咖啡、斑兰叶,单个扶持主体奖补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五、申报验收及审批程序

(一)申报、验收及审批。由发展林下立体种养1 亩(含)以上农户、合作社或企业根据方案要求提出申请,由所属镇(区)验收、公示、审核和审批,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各镇(区)申报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市财政局根据资金申请将资金拨付至各镇(区),由各镇(区)发放奖补资金。[各镇(区)申报审批材料可参考附件2、3、4]

各镇(区)于2023年8月15日前完成验收、审核、公示等相关程序并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资金,超出规定时间不再受理;市农业农村局于9月1日前完成审核并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

六、资金来源及发放       

计划投入奖补资金500万元,用完为止,由市财政局统筹足额安排,用于奖补符合条件并按照时间节点申报审核的实施主体,各镇(区)原则上于2023年9月底完成奖补资金发放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全面负责项目组织、协调、检查等有关工作,各镇(区)政府负责项目实施、宣传等有关工作。各镇(区)要加强林下立体种养奖补政策的宣传和讲解,积极组织发展林下立体种养项目,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时间节点申报奖补资金,并落实补贴发放工作。市财政局要及时足额落实资金。市农技中心要加强和兴隆香料饮料研究所等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强对经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二)严格抽查检查。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及各镇(区)要加强监督指导,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地进行抽查检查,确保林下立体种养奖补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林下经济种养模式发展。

(三)强化政策公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和各镇(区)等有关单位要及时将有关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发布,按程序做好奖补对象、奖补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实行“四公开”即奖补政策公开、奖补面积公开、奖补标准公开、奖补对象公开。公示过程中要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认真查证,妥善解决。

(四)强化资金管理。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行为。市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奖补资金的监管,确保奖补资金专款专用。会计核算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并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对故意虚报奖补面积的,取消奖补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1.2023年万宁市林下立体种养奖补任务分解表

2.申报、验收及审批程序

3.2023年万宁市林下立体种养奖补资金申报审批表

4.2023年万宁市林下立体种养生产协议书


万府办函〔2023〕21号附件1-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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