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土地的通告
索引号:/2023-00096 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3年08月24日 文 号:万府〔2023〕68号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4日万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土地的通告
为加快万宁市北大镇车田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开发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收回位于万宁市北大镇车田村地段部分土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及用途
万宁市北大镇车田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收回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万宁市北大镇车田村地段(具体坐标详见附图所示)。
三、土地的权属单位和收回面积
收回海南农垦东新农场有限公司和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兴分公司使用的国有土地,总面积约85.87亩。
四、凡对上述范围内有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主张的单位或个人,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北大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权利或自动放弃权利主张。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地范围内突击抢种的树木、青苗,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给予补偿。
特此通告。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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