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3)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2024-00008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4年01月15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3)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的通知》(琼自然资督〔2019〕2号)文件要求,我市已完成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3)的整改工作,现将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3)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1月22日。
附件: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3)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3)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 违规整体出让土地使用权。2012年,海口市政府在没有控制性详细规划、未出具规划条件、未开展地价评估等情况下将如意岛项目土地使用权整体出让给开发企业。 |
责任单位 | 万宁市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王三防 |
联系电话 | 0898-62236533 |
整改目标 | 全面核查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南全岛填海造陆项目用地规划审批以及土地出让、开发利用等情况,依法查处发现的问题,2023年底前完成整改。 |
整改措施 | 按照分类处置指导意见,对发现的填海造陆项目用地规划审批以及土地出让、开发利用问题依法进行处置。 |
整改主要 工作及成效 | (一)万宁市住建局、万宁市执法局长期坚持开展监管工作,持续做好日岛用海用地范围内巡查管控工作。 (二)按照生态修复方案有关开展1年期生态修复效果监测及评估的要求,月岛拆除后生态修复工作于2022年12月完成,需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1年期生态修复效果监测及评估工作。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10月7日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技术单位开展生态修复效果监测及评估工作,根据2023年12月10日通过专家组复核通过的《万宁月岛项目拆除后生态修复效果跟踪监测及评估报告(2023年)》结论,月岛拆除后生态修复项目实施一年后,岸滩植被成活率99%,移植珊瑚总体成活率82.9%,满足生态修复方案有关修复实施一年后岸滩植被成活率95%以上及珊瑚成活率70%以上的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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