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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4年万宁市工商业联合会预算公开

索引号:00821145-1/2024-00133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12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2日


2024万宁市工商业联合会预算

  

第一部分 市工商联概况

一、 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这部分内容)

一、 市工商联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二、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十、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一、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二部分 市工商联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工商联概况

一、 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市工商业联合会是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我市工商界组织的人民团体的民间商会,是市委、市政府联系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市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其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和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参政、议政。

(二)引导我市会员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三)做好我市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四)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倡爱国、敬业、守法,提高我市会员素质,培养积极分子队伍。

(五)代表并维护我市会员的合法权益,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六)引导我市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先富帮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七)为我市会员提供信息和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

(八)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我市会员改进经营管理,完善财务管理,照章纳税,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九)组织我市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出境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十)增进与香港特区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人才。

(十一)为我市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关系,调解经济纠纷。

(十二)办好会办企业、事业。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

事项。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此部分内容)

纳入万宁市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1. 万宁市工商业联合会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市工商联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


部分市工商联2024年部门(单位)

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工商联202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万宁市工商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9.10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49.1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49.1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49.1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6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市工商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工商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9.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86万元,主要是今年社保缴费基数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33万元,占70.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8万元,占11.46%;卫生健康支出16.92万元,占11.35%;住房保障支出万元,占6.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93.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98万元,主要是主要是项目支出功能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增加3万,主要是主要是项目支出功能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1万元,主要是社保缴费基数变大。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6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上调和缴交方式出现变化。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机关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64万元,主要是缴交比率变化。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1.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51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整。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9.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92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整。

三、关于市工商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万宁市工商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3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8.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8.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市工商联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万宁市工商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2024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1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0批0人。

(二)万宁市工商联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市工商联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工商联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关于市工商联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市工商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工商联2024年收支总预算254.43万元。

七、关于市工商联2024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2024年收入预算149.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10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8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相应的社保基数、住房公积金等基数增加。

八、关于工商联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工商联2024年支出预算14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1万元,占92.01%;项目支出12.00万元,占8.04%。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8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相应的社保基数、住房公积金等基数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2024年市工商联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3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工商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市工商联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市工商联1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49.1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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