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专栏

标题:2023年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预算

索引号:00821158-2/2023-00020 分  类:国防、其他 发文机关: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28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8日

2023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3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单位收支总表

八、 单位收入总表

九、 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3单位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管理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研究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管理改革,研究提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

(四)指导、管理全市城市建设和燃气行业建设;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五)指导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拟订全市乡村民宿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六)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建立和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

(七)指导监督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

(八)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九)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和定额的贯彻实施。

(十)指导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

(十二)负责和指导全市人民防空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建设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3单位预算表

详见2023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43.28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143.2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437.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35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356.23万元;支出总计2143.28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19.11万元、农林水支出535.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0.08万元。

二、关于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93.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6.57万元,主要是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9.63万元,占3.88%;  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88.95万元,占4.96%;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669.11万元,占37.3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30.08万元,占23.98%农林水支出(类)支出535.50万元,占29.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6.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9万元主要是基数调增。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3.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01万元,主要是今年职业年金实行纪实。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主要是月拨付标准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0.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6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67.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08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调增

6.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87.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9.11万元主要人员工资社保等基数调整

7.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2万元主要管理项目增加,支出也增加

8.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9.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83.6万元主要是管理项目减少,支出也减少

9.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35.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35.50万元主要是增加农村户用厕所改造。

10.住房保障支出 (类)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2023年预算数为3.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5万元主要是管理项目增加,支出也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 (类)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2023年预算数为83.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0.68万元主要是农村危房改造户数增加,支出也增加。

12.住房保障支出 (类)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2023年预算数为301.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3.8万元主要是公共租赁住房工程款拨付增加。

13.住房保障支出 (类)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 2023年预算数为1.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5万元主要是享受住房租金补贴人数增加。

14.住房保障支出 (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40.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0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

三、关于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586.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5.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30.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6万元),年预算一致

公务车保有量4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二)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此项经费预算

五、关于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主要是城市公共设施项目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50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六、关于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3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3年收支总预算2143.28万元

七、关于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3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  9946.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7.05万元,占14.45%;政府性基金收入350万元,占3.52%其他收入7803万元,占78.45%;上年结转356.23万元,占3.58%。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73.30万元,主要是管理项目增加,其他收入增加。

八、关于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3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  994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37万元,占5.58%;公用经费30.68万元,占3.08%;项目支出9360.23万元,占94.1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73.30万元,主要是管理项目增加,支出也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0.6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本级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本级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337 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793.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5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0日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微信
X
分享到: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

主办单位: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135139

琼ICP备050000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60010   琼公安备46900602000128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