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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4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预算公开

索引号:00821169-7/2024-00003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万宁市大茂镇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15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5日


2024年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


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这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   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能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领导和监督同级人大、政府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教育和管理全镇各族干部群众,抓好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2、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思想,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3、执行本级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4、执行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处理三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展,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镇监察室、人民武装部、工会团委妇联科协等组织、农业服务中心、社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机构。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此部分内容)

纳入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本级)

2、万宁市大茂镇农业服务中心

3、万宁市大茂镇社会服务中心

4、万宁市大茂镇执法中队

第二部分 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或单位)2024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41.71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741.7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685.03万元、上年结转56.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2741.7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2.27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1.4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9万元,教育支出36.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9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7.3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97.39万元,农林水支出663.8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3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预备费支出4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41.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97.2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42.27万元,占41.67%;国防(类)支出1.43万,占比0.05%;公共安全(类)支出49万元,占比1.79%;教育(类)支出36.6万元,占1.3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4.5万元,占0.8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3.99万元,占7.08%;卫生健康(类)支出187.31万元,占6.83%;城乡社区(类)支出297.39万元,占10.85%;农林水(类)支出663.87万元,占24.21%;住房保障(类)支出105.35万元,占3.84%;预备费(类)支出40万元,占1.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03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9.3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01.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2024年预算数为1万元,上年无此功能科目。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5.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2024年预算数为1.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

6.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项)2024年预算数为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3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项)2024年预算数为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项)2024年预算数为1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9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124.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3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增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6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9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增加。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项)2024年预算数为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增加。

1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14.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元。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7.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17.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1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29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18. 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2024年预算数为0.19万元,上年无此功能科目。

19.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2024年预算为3.88万元,上年无此功能科目。

20.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乡村道路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无。

21.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耕地建设与利用(项)2024年 预算数为51.71万元,上年无此功能科目。

22.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项)2024年预算数为7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1.5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23.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项)2024年预算数为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曾加0.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24.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454.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2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25.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项)2024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上年无此功能科目。

26.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项)2024预算数为2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2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05.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28.预备费(类)2024年预算数为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

三、关于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979.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74.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等;

公用经费204.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燃料费等等。

四、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1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或单位)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

六、关于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等。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收支总预算2741.71万元。

七、关于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2741.7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6.68万元,占2.07%;经费拨款收入2685.03万元,占97.93%;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97.23万元,主要项目支出减少。

八、关于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274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9.53万元,占72.2%;项目支出762.18万元,占27.8%。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97.2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2024年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本级、万宁市大茂镇农业服务中心、万宁市大茂镇社会服务中心、万宁市大茂镇执法中队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4.9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5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685.0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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