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市北大镇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巩固提升发展扶贫资金物资采购的询价公告
索引号:-00821145-1/2019-00112 分 类:招标公告/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万宁市北大镇 成文日期:2019年04月04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4日 主题词: 文件状态:是万宁市北大镇人民政府关于
2019年巩固提升发展扶贫资金物资采购的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海南省简化政府投资扶贫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扶贫物资政府采购实施暂行办法》、《海南省扶贫种苗供应管理暂行办法》(琼府办〔2016〕182号)有关规定,我镇就2019年巩固提升发展扶贫资金物资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内容
(一)复合肥
序号 | 物资名称 | 物资品种及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复合肥 | 芭田16-16-16*100市斤/包 | 一批 | |
2 | 复合肥 | 芭田15-15-15*100市斤/包 | 一批 | |
3 | 复合肥 | 鲁西15-15-15*100市斤/包 | 一批 |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无不良记录。
三、采购人
万宁市北大镇人民政府
四、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清单(各物品的单价)。
2.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询价采购事项
1.报价(报各物品的单价)应包括上述产品的价款、税费、运费等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
2.报价文件递交(邮寄)截止时间:2019年4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时。
3.报价文件递交(邮寄)地点:万宁市北大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大楼一楼党政办公室。
4.定标原则:3家以上(含3家)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量各物品的单价,选择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当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情况时,则由采购方确定成交供应商。单一品目少于3家供应商报价时,可采取双方谈判形式确定价格,当双方协商不成时,本次询价废标。
六、其他事项
1.报价人应保证投标货物为合格产品。
2.付款方式:按实际需求,交货完毕验收合格入库后,一周内支付货款。
3.交货地点:万宁市北大镇人民政府大院。
4.交货期限:另行商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莫垂健
联系电话:0898-62332158
万宁市北大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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