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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北大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总体预案

索引号:-00821133-9/2020-00020 分  类: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万宁市北大镇 成文日期:2020年03月13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3日 文件状态:


北大镇人民政府

应急突发事件总体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应对本单位行政管辖范围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平安万宁、和谐北大建设,确保我镇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富民强镇的新跨越。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按照其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颜色标示分别为红、橙、黄、蓝)。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2、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3、统一指挥,分工负责;

二、应急预案体系

全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指导文件,由镇政府制定并公布实施,并报市政府备案。

(2)村(居)、农场和企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3)单项活动应急预案。较大规模的集会、节会、庆典、会展等重大活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负责制定,报公安机关批准,同时报当地人民政府备案。

三、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北大镇应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是全镇范围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组长由镇委书记文万会担任,副组长由副书记、镇长吉兴导担任,成员由镇三套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居)、农场、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

(1)对全镇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协调;

(2)指导编制、修订、发布本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决定和部署全镇应急工作重大事项。

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内,由杨军强主席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各科室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日常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承办镇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镇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组织编制、修订《北大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总体预案》;协调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运行机制

根据《北大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总体预案》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同时会同市政府设置的各专项应急机构,整合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农村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建设。

四、预测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与风险分析

       加强辖区内的危险源和风险评价,对不能消除或不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程度的危险源要确定种类和级别,做好针对性的监控措施;尤其做好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区域或设施的监控,建立重大危险源清单和危险区域或设施清单,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危害程度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向市有关部门上报相关情况。

(二)预测

以市政府应急突发事件管理系统为平台,依托市局有关部门的信息,按照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综合分析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镇政府应及时向社会和公众作出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并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评估等制度。

(三)预警

   预警条件:当突发公共事件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镇政府要发布Ⅳ级预警信息;当突发公共事件超过Ⅳ级标准,但尚未达到Щ级标准时,镇市政府要发布Щ级预警信息;当突发公共事件超过Щ级标准,但尚未达到Ⅱ级标准时,镇政府将发布Ⅱ级预警信息;当突发公共事件超过Ⅱ级标准时,镇政府将发布Ⅰ级预警信息。

   预警程序:镇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镇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镇政府要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

    预警内容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级别与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相一致,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Щ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方式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张贴通告、入户通知等有针对性的方式进行。

五、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

    报告责任主体:突发事件发生所在地有关村、农场、单位及个人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镇人民政府或上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镇人民政府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

    报告时限和程序: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应立即核实并在1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

    报告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相关规定的限制。

突发事件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者影响到境外,需要向有关国家、地区、国际机构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逐级上报。

(二)先期处理

突发事件发生后,镇政府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势态恶化,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应急办等相关单位报告。

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同志要迅速赶赴现场,启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织、协调、动员当地相关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当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办理;当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条办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三)应急响应

(1)应急行动程序。突发事件发生后,确定需要由镇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救援的,应做好相关的救援工作,同时由办公室及时向市应急办汇报工作情况。如需请求上级支援的,则需做好前期相关的准备工作。

(2)应急准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做好人员培训,备足应急物资,做好预案的演习和公众应急知识的培训工作等,确保队伍保持良好的状态。

(3)应急资源的管理与适用。储备相应的应急资源,并加强维护管理工作。

(4)扩大应急。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需要协调其他救援力量参与救援时,现场指挥部应立即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请求上级支援。

(四)指挥与协调

镇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应急命令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工作的落实,并加强与市应急办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密切配合市专项应急机构的工作,服从市应急办调度。

(五) 应急结束

    当突发事件处置完成,并得到市应急办的确认,应由市应急办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并及时补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和器材,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六、恢复与重建

   (一)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由镇政府牵头,协调派出所、民政、卫生院、工会等相关部门参加,组成善后处置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现场清理、物资和劳务征用、人员安置和赔偿、污染物收集和清理与处理等善后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二)社会救助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社会救助制度,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进行援助。镇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和上级分配、拨付物资的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调查与评估

镇政府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事件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在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应急处置工作总结的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接报和应急处置过程,组织指挥和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应急处置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处置效果,遇到的问题,经验和教训,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

七、应急保障

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应急队伍保障

成立应急保障小组,杨军强常务副镇长任组长,成员有林生龙、文如意、林斯雄、黄仁业、纪少春、吴龙玉、吴育存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要动员社会团体、企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要加强以村队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二)财力保障

成立财力保障小组,梁少馨副镇长任组长,成员有邢益川、郭义清和李章旺。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经费,根据镇政府安排,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多渠道筹集,分级负担,确保应急需要。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镇政府提出申请,请求市级财政给予补助。

(三)基本生活保障

成立生活保障小组,翁远志委员任组长,成员有鄞之恒和黄镇。镇政府积极会同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四)医疗卫生保障

成立医疗卫生保障小组,陈福君委员任组长,成员有卓喜强罗贤庄陈欲成镇卫生院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救援小组,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请求市政府救援,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

(五)交通运输保障

成立交通运输保障小组,傅力功武装部部长任组长,成员郭运江、黄仁业和林明云。镇直各部门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根据应急处置需要,镇政府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基建防护 

成立基建防护小组,梁少馨副镇长任组长,成员有莫垂建和陈倩菲。根据辖区各村人口密度,拟建设一批公共设施,作为群众应急疏散的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群众安全、有序地转移或疏散。

八、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宣传和培训

深入辖区各村(居)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对应急指挥人员、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二)演练

根据市、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安排,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预案演练应从实战出发,分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内容包括应急联动、紧急集结、协同配合、现场救援、应急保障等。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和决策、协调、处置的基本程序。

九、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镇政府对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将按照行政奖励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对有关单位或者责任人给予处罚、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附则

   (一)应急预案维护、更新和备案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及时或定期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二)本预案由镇政府制定,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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