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专栏

标题:关于加强五一期间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82-2/2022-00021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万宁市山根镇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22日 文 号:山府发〔2022〕4号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2日


山府发〔20224

山根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五一期间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村(场),卫生院,各中小学校,镇相关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五一小长假”期间我市气温将达到32°C,气温升高使市民游客下水游泳意愿增强,发生溺水事故风险逐渐升高,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综述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防范各类溺水事故发生,为广大群众和游客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假期。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

为做好五一期间防溺水工作,现成立山根镇2022年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镇2022年五一期间防溺水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卢裕东(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员:纪新定行政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

王志强(山根派出所负责人)

强(山根海岸派出所所长)

蔡笃雄(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吴多健(所长)

陈欲成(卫生院院长)

吴挺祥(山根中学负责人)

梁仕弘(山根中心学校校长)

梁培良(立岭村书记、主任)

符献日(华明村书记、主任)

倪兴标(横山村书记、主任)

邢增强(大石岭村书记、主任)

孙多武(排溪村书记、主任)

陈兰花(山根村书记、主任)

冯应雄(水央堀村书记、主任)

黄光平(扶提村书记、主任)

田燕(多扶村书记、主任)

蔡汝军(镇农场书记)

李克波(镇农场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负责全镇2022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纪新定兼任。

各村(场)、各部门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实现无缝隙监管”及“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原则,从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出发,全力抓好各类溺水事故防范工作,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督促检查到位。

二、加强宣传,杜绝溺水事故发生

(一)各村(场)要认真组织部署五一期间各项防溺水工作,加强值班,同时组织专门的宣传队、救援队按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重点水域巡逻、宣传、劝导和救援工作,一旦接到险情,以最快速度到达救援现场开展工作。各村(场)要提前检查本辖区内涉水区域警示宣传标志,查漏补缺,进一步提升防范溺水宣传氛围。

(二)中小学校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五一放假 (4月30日)前各学校至少要开展一次防溺水宣传教育,利用校会、班会、给家长的一封信、微信、校讯通等方式重点宣传防范溺水知识,确保宣传教育覆盖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长,全面提升学生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派出所要加强对重点水域的巡查;同时要组织若干队伍加强海岸边的巡查,协助救援,确保海上安全及海上救援工作顺畅。

(四)香车水库要加强对库区范围里的安全管理,设置警示标志和悬挂宣传横幅,水库库区管理值守人员在五一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钓鱼、游泳,确保用水安全和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严禁私自使用救援设备为无关人员提供服务。

(五)卫生院要组织医护人员前置救援力量,在重点水域设置临时医护站,配备医疗设备和人员,确保救援及时到位。

三、加强值守,扎实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严格实行节日期间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稳妥地处理有关防溺水方面的投诉举报和求助,及时化解各类溺水隐患,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溺水突发事件,全力组织应急抢救和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附件:1.山根镇防溺水应急处置预案

      2.山根镇五一期间防溺水工作巡查组

山根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

山根镇防溺水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预防突发溺水事故发生,稳定社会秩序,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防溺水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故,一旦发生溺水事故,立即响应,采取有效施救措施,防溺水、保安全,确保防溺水工作得到成效。

二、组织领导

长:卢裕东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员:王才珍(人大主席)

林云标(党委副书记)

崔传瑞(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啟运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宜春(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梁少琼(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徐林琳副镇长

刘明仁(二级主任科员)

许儒宁二级主任科员)

  山根边防派出所所长

王志强山根派出所负责人)

纪新定行政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

吴多健所长)

吴挺祥山根中学校长

仕弘(山根中心学校校长)

陈欲成山根卫生院院长)

三、领导小组职责

(一)加强对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二)利用班会、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防溺安全的教育。

(三)制作“致家长的一封信”,明确家长监管责任。

(四)加大防溺水宣传力度,利用宣传车到各村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

(五)成立各村巡查队伍和镇墟巡逻队。

(六)设立应急救援点,专业医护人员和派出所民警随时待命。

(七)巡逻队伍要对各水域进行排查,海边、山塘、水库、河道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八)当发生溺水事件时,领导小组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并报告上级,请求110、120救助。

(九)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四、预防的重点

(一)主要防控重点部位:大石岭海域、排溪海域、横山海域、华明海域

(二)要利用板报、班会、课堂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

(三)通过宣传标语、横幅和警示牌进行大力宣传,营造防溺水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应急救援队伍要随时待命,做好救援准备。

(五)明确各学校的监管责任,强化防溺水教育,狠抓防溺水防范落实。

(六)强化各村委会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担当,各村要对本区域内对个水域加强巡逻,杜绝溺水事故。

(七)镇墟巡逻队要做好重点水域的巡逻工作,确保无溺水事件的发生。

五、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一)如果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立即上报镇政府,并拨打110、120等求救电话。

(二)镇政府应急救援队接到溺水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各工作小组采取积极果断措施组织救援。

(三)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序。

(四)第一时间通知溺水者家人。

(五)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

(六)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立即如实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做好溺水者家人的思想安抚工作,积极联系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处理各种善后事宜。

(七)协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责任进行认定,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八)发生事故后,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走向,营造稳定的舆论环境。

  

附件2:

山根镇五一期间防溺水工作巡查组

为做好我镇五一期间防溺水工作,特成立五一期间防溺水工作巡查组,主要负责巡查本镇辖区重点水域防溺水工作,有效防范各类溺水事故发生。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文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组长:纪新定行政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

  员:吴多健行政综合执法中队副队长

许光学行政综合执法中队队员

        行政综合执法中队队员

        陈绵强(横山村网格员、网络员组长)

        梁培武(立岭村网格员)

        陈奕兴(立岭村网格员)

        蔡仁峰(华明村网格员)

        谭富玉(横山村网格员)

        梁振平(扶提村网格员)

        林云鑫(多扶村网格员)

        龙田标(多扶村网格员)

        叶(排溪村网格员)

        梁小鹏(山根村网格员)

        邢增夫(大石岭村网格员)

        李发念(水央堀村网格员)

        梁仕来(镇农场网格员)

        龙籍远(六连林场网格员)



微信
X
分享到: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

主办单位: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224616

琼ICP备050000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60010   琼公安备46900602000128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