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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万城镇2017年广场健身操(舞)暨“万福万宁”原创健身舞比赛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75-0/2017-15493 分  类:其他/旅游、文化、广电、体育 发文机关:万宁市万城镇 成文日期:2017年09月27日 文 号:万镇府发〔2017〕57号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7日

                                万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万城镇2017年广场健身操(舞)暨

“万福万宁”原创健身舞比赛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委会、农场:    

现将《万城镇2017年广场健身操(舞)暨“万福万宁”原创健身舞比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万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5日

 

 

 

万城镇2017年广场健身操(舞)暨

“万福万宁”原创健身舞比赛方案

 

    为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万宁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关于印发万宁市2017年广场健身操(舞)“万福万宁”原创健身舞比赛方案的通知》(万文[2017年]121号),全面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推广健康生活的理念,使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体育带来的健康和快乐,推动“六个万宁”建设,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万宁。我镇决定于9月至10月期间举办“2017年广场健身操(舞)暨‘万福万宁’原创健身舞比赛”万城镇赛区初赛选拔,为了比赛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名称

  “喜迎十九大·共筑中国梦”万城镇2017年广场健身操(舞)暨“万福万宁”原创健身舞比赛。

二、比赛时间

    2017年9月—12月

三、比赛项目

    比赛项目分为必选节目和自选节目。自选节目以健身为目的的健身操或健身舞均可,必选节目为“万福万宁”原创健身舞。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 12日止,地点:万城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万昌街老镇委),联系人:黄晓静,电话:13876972266;郑君,电话:15109800751.所有报名参赛队都需要该队队长携带本社区、村委会出具的推荐参赛证明及本队全部参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五、参赛要求

(一)全镇分为五个区,分别为:城区、大乳洋区、东山区、太阳河区、滨海区,每个区限3支队参赛,超过3支队报名的区进行抽签,抽出3支进行参赛;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限报3支队;每队人数必须有20人—30人之间,年龄不限,男女均可。

(二)报名时每队必须取好团队名称,名称为万城镇xx区、xx队。

(三)每个节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

(四)组队单位必须对参赛选手的健康状况进行审核,身体健康者方可参加比赛,比赛期间出现任何意外由推荐单位负责。                     

六、赛程安排

    比赛分初赛、复赛、总决赛3个阶段。

(一)初赛(9月—10月)

    初赛地点设在市人民公园,比赛时间:2017年10月17日,初赛每支队伍自选一个节目,评委由文体局邀请,我镇统筹安排。经比赛后评选出万城镇赛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共十一名奖励,并且最终排名前三名(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的3支参赛队获得进入复赛资格。

(二)复赛(11月—12月)

    经过初赛,全市各镇(区)共有39支参赛队伍获得复赛资格,复赛分四个片区举行,进入复赛的队伍自选一个节目,必选节目为《万福万宁》原创舞蹈,并由镇文化站组织教练到市文体局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万城镇划分为中部片区,参赛单位:万城镇、礼纪镇、东澳镇(比赛地点设在东澳镇)复赛每个片区奖励前三名,各片区获得前3名的参赛队获得总决赛资格。

(三)总决赛(元旦期间)

    经过复赛,全市各镇(区)共有12支参赛队伍获得总决赛资格,每支队伍自选一个节目,必选节目为《万福万宁》原创舞蹈。决赛地点设在市人民公园。

七、领导机构

为顺利推进万城镇2017年广场健身操(舞)暨‘万福万宁’原创健身舞比赛”工作,特成立万城镇2017年广场健身操(舞)暨‘万福万宁’原创健身舞比赛”工作领导小组:

 长:黄  文(万城镇镇长)

副组长:陈小芳(万城镇宣传委员)、陈  航(万城镇副镇长)、吴小平(万城镇委主任科员)

 员:欧阳焕、林树芳、张亚富、纪英明、李兴富、吴开通、卓小莉、陈小曼、黄晓静、郑  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吴小平兼任,负责报名审核,组织比赛等相关事宜。

八、奖项设置

初赛: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优秀奖:800元。

九、工作分工

(一)万城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活动的赛事组织实施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二)市特警、城北派出所、万城镇重点项目服务队,负责赛事活动安保等工作。

(三)市交警中队,负责现场交通秩序。

(四)市120,负责现场人员意外事故。

十、经费保障

初赛经费从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镇公共文化建设资金)中安排,复赛和决赛经费从文艺赛事预算经费中安排。

 

 

 

 

 

 

 

 

 

 

 

 

 

 

 

 

 

 

 

 

 

 

 

 

 

 

 

 

 

 

 

 

 

 

 

 

万城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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