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镇府发[2013]34号 签发人:李友明
万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万城镇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013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的精神,规范做好我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现将《万城镇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万城镇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工作实施方案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是国家实行奖励扶助政策之后又一重大惠民工程。为了做好此项民生工程,根据市委、市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理念,
依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优势,面向农村、面向家庭、面向育龄人群,以农村计划怀孕夫妇为重点,充分发挥加强部门合作,依靠专家、组织群众、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将出生缺陷预防关口前移,提高计划怀孕夫妇健康水平,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危险,促进出生人口素质提高。
二、 工作目标
工作的总目标为:“科学生育、幸福家庭、提高素质、
和谐社会”。具体目标要求是:
(一) 符合政策计划怀孕夫妇在市计划生育服务站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80%以上(各社区、村具体任务见附件1及对象参加检查时间安排表见附件2)。争取让每一对计划怀孕夫妇都能享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二)全镇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三)对生育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优生指导服务率达100%。改善计划怀孕夫妇健康情况。对计划怀孕夫妇检出患生殖健康疾病,帮助及时转诊率达95%。
三、服务对象的确认和审定
(一)服务对象
1、符合生育政策(初婚无子女计划怀孕或符合政策、经批准再生育的)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农村夫妇指一方或双方户籍为农业人口或农村居民的夫妇。
2、符合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
(二)服务对象的确认和审定
1、村级计生人员负责收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信息、拟出名单,报镇计生办。
2、镇计生办收集、汇总各村(居)委会上报的符合条件的计生怀孕夫妇名单,与民政、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核对相关信息后,上报市人口计生局核实后确定免费服务对象。
3、现居住在本镇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的确认:首先必须是已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内的对象;其次是镇人口计生办要与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沟通后,共同确认服务对象资格,并将所有已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信息告知流出地,以便流出地、流入地共同管理。
四、服务内容
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检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果跟踪随访等20项服务。其中医学检查内容有15项(含地中海贫血检测),包括实验室检查10项,病毒筛查4项,影像学检查1项。具体服务内容见附件3.
五、服务机构
万宁市计划生育服务站。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镇委、镇政府成立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 立(镇党委书记),副组长:李友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林晓敏(分管副镇长),镇班子其他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晓敏分管副镇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村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书记、主任要亲自抓、负总责,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确保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按时保质量完成任务。
(二)落实经费保障。镇委、镇政府将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工作列入镇财政预算。对各社区(村)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每对对象补助交通费、早餐费不低于50元,对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的单位,落实每对对象补助责任人50元;未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的单位,落实每对对象补助责任人20元。
(三)加强监督检查,镇委、镇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2013年度人口和计生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该项工作进展情况执行一周一通报,半月一小结,对落实任务前五位的单位进行表扬,对落实任务后五名的单位进行批评。实行完成指标任务情况“一票否决”制。对组织发动不力、不完成任务的单位,年终不得评先进,并视情况轻重,给予黄牌警告或评为不达标单位。
附件:1、各社区、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安排表
2、各社区、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安排表
3、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项目(2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