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专栏

标题:中共南桥镇委员会关于成立镇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00821248-9/2021-00019 分  类:贯彻落实国家农村政策/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机关:万宁市南桥镇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07日 文 号:万南委〔2021〕34 号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7日

中共南桥镇委员会关于

成立镇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林居党委、各村党支部,镇直属各机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领导,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根据省委市委有关部署,镇委决定成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组长:王军  南桥镇党委书记

黄德文  南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龙巧灵  南桥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员: 陈开新  南桥镇人大主席

郑道学  南桥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王学敏  南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夏玉川  南桥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子超  南桥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苏志中  南桥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信息员:黄河清  南桥镇专职信息员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镇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政策、重大行动和重要工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研究解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专项组,其中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6个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推进专项工作。各专项组按照中央、省委、市委以及镇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本领域乡村振兴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对本领域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龙巧灵

成员:王丽婷  黄河清  陈嘉利  吴夏冰  刘书良

办公室日常事务由黄河清同志具体负责,主要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体工作;开展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重大问题调研和政策研究;做好与各专项组、各村的沟通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各项政策和工作措施的落实,开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组

组长:龙巧灵

成员:黄河清  陈嘉利  吴夏冰  刘书良

负责统筹推进全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乡村特色产业、务工就业、扶志扶智、考核督查等方面的有效衔接。

(三)组织振兴和人才振兴专项组

组长:杨子超

成员:李明丰  翁亚玉

负责统筹推进全镇乡村组织振兴和人才振兴,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村级经济组织等基层组织建设,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改善乡村治理;培养本土人才,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四)产业振兴专项组

组长:王学敏

成员: 许声波  祁永涛

负责统筹推进全镇乡村产业振兴,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聚焦重点产业,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

(五)农民就业专项组

组长:杨子超

成员:陈嘉利  吴夏冰

负责统筹推进农民就业,大力发展农民职业教育,创新农民培训形式,加大农民培训力度,拓宽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渠道。

(六)文化振兴专项组

组长:龙巧灵

成员:陈文娟  裴小秋

负责统筹推进全镇乡村文化振兴和乡村旅游,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乡村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发展乡村旅游,开发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 强化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七)生态振兴专项组

组长:陈开新

成员:夏儒芳

负责统筹推进全镇乡村生态振兴,坚持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生态农业提质增效,推进农业农村资源可持续利用,培养农民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进美丽乡村、共享农庄建设。以上人员如岗位变动,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根据日常工作需要,领导小组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由领导小组长或经领导小组长授权的副领导小组长召集。

(二)各专项组运行机制。各专项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项组会议,由专项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三)镇与村对接机制。各村要参照镇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设置,对应设立村乡村振兴中队,紧密做好与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组的衔接及相关事务协调工作。原则上现有的脱贫攻坚战斗队体系就地转化为乡村振兴中队体系。



附件:南桥镇2021年乡村振兴大队、中队成员花名册


(此页无正文)




中共南桥镇委员会

2021年7月21日


万宁市南桥镇2021年乡村振兴大队、中队成员花名册.xlsx

微信
X
分享到: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

主办单位: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224616

琼ICP备050000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60010   琼公安备46900602000128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