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4年1月29日,我市政府印发了《万宁市城市城区户外广告阵地管理办法(试行)》(万府规字〔2024〕1号),以下简称《办法》。为加强万宁市城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促进户外广告设置健康有序发展,万宁市委宣传部、万宁市环卫园林局联合草拟了《万宁市城市城区户外广告阵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经向全市各相关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适当修改后,经十六届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印发。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管理的规定》、《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
三、出台的目的及意义
加强万宁市城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逐步规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促进户外广告设置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城市形象。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六条,包括总则五条,户外广告的设置十二条,户外广告审批和设计、施工、验收要求九条,户外广告设施维护保养和整改三条,法律责任四条,附则三条。
1.总则:主要是办法的制定依据、户外广告范围以及规定户外广告审批、执法、公益广告内容审核的主管部门。市城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监督管理工作本着“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实施。
2.户外广告的设置:主要是安全要求、照明要求、内容要求等技术规范的内容、禁止设置情形以及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要求、公益性化外广告设置要求。
3.户外广告审批和设计、施工、验收要求:主要是明确审批流程、提交材料、阵地监管等内容。
4.户外广告设施维护保养和整改:主要是明确谁建设谁维护的内容,同时强调,执法部门、监管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
5.法律责任:主要是强调广告设施设置单位以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6.附则:主要明确新批准的户外广告设施应严格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设置要求,参照执行范围、负责解释单位及试行年限。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按照《办法》相关规定抓好落实,逐步完善我市城市城区户外广告阵地建设,改善城乡容貌,积极推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政策文件: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宁市城市城区户外广告阵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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