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及时发现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落实统计监督职责,现将国家统计局万宁调查队受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一、举报渠道
电话举报渠道:0898-62180729
电子邮件举报渠道:wndcdzhfgg.hi@dcd.stats.gov.cn
信函举报渠道: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望海大道北侧第二行政办公区国家统计局万宁调查队(综合法规股)
邮政编码:571500
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非工作日提交的举报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处理
二、举报受理范围
对国家统计局万宁调查队依法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三、举报须知
1.举报应有明确的对象。
2.举报内容要客观准确,说清事实。
3.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4.为便于核实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提倡实名举报。对投诉举报者个人有关信息,国家统计局万宁调查队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保护投诉举报者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万宁市统计调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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