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63017号建议办理情况--人大建议 -- 万宁市人民政府

万宁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63017号建议办理情况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01 10:15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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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纸

第十六届第次会议


编号:163017      类别( 政策法规)      202328

代表姓名

    陈明书   

代表团

北大团

代表证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北大镇军田村委会

题   目:关于解决领养孩子落户难问题的建议

内   容:

    目前农村普遍存在领养孩子却无法落户的现实情况,领养家庭因对领养政策不熟悉,领养手续不正规等原因,领养小孩以后无法提供上户口所需材料,导致领养小孩后无法上户口的情况,由此衍生无法上学、出行等诸多问题。其中,北大镇军田村一户领养家庭因孩子没有出生医学证明,不符合办理户口的政策,现无法办理落户手续。


    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这部分特殊情况领养的孩子,给予针对性解决方案,让这部分孩子顺利落户。

             

处理意见


备    注




A类

万公函〔2023〕574号


万宁市公安局

关于对万宁市第十六届第三次会议

第163017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书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领养孩子落户难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治安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办理。我们认为,您所提的建议对推进领养孩子落户工作很有价值。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精神,我局下大力气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二、针对我市存在公民私自收养、无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和事实收养公证的儿童落户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我市部分疑难无户口人员落户的实际情况,汇总上报省厅并协调市民政等有关部门,根据省厅《关于妥善解决部分疑难无户口人员落户有关工作的通知》,我局已出台《关于妥善解决部分

疑难无户口人员落户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解决因不符合收养规定,不能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或实施收养公证的无户口人员落户,私自送养无户口人员落户,经反复调查仍难以认定的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对于以上类型的无户口人员的抚养人可向辖区派出所申请,派出所按照有关流程调查核实,按一事一议及有关规定办理。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万宁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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