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属于难产。可以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女性从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妊娠七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妊娠不满七个月早产的,按三个月计算。难产的,增加半个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2.妊娠三个月以上、不满七个月终止妊娠的,按一个月半个月计算。3.妊娠不满三个月终止妊娠的,按一个月计算。4.女性从业人员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按一个月计算。男性从业人员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按半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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