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职工参保多久后可以给未就业配偶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综合政务 -- 万宁市人民政府

万宁市职工参保多久后可以给未就业配偶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来源: 发布日期:2025-12-26 10:02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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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明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待遇衔接有关规定的通知》,参保缴费当月即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享受待遇比例为现行政策的30%,连续参保缴费满6个月后,即可足额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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