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医保费用政策是针对2025年出生的儿童。根据琼医保〔2024〕214号文规定,2025年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的我省户籍新生儿,以及在我省医疗机构内出生的自愿参加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外省户籍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90天)内参加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跨年度登记参保)的,资助参保标准按照出生之日当期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确定,享受自出生之日起当年度和次年度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待遇。详情咨询0898-62239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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