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到万宁开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立法调研--今日万宁 -- 万宁市人民政府

省人大常委会到万宁开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立法调研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2-21 17:45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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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邓云秀率队到万宁开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立法调研。省资规厅副厅长孟维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创禄、副主任李明岩参加有关活动。



调研组先后前往神州半岛第一湾广场、在建游艇码头等地,以实地走访、听取介绍、询问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滨海旅游活动用海现状、游艇码头相关项目拟用海情况等内容。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我市关于海域使用情况汇报,与会人员围绕调研主题,就海域审批出让、海域使用金减免,海域使用权续期、转让、确权登记等海域使用方面进行深入交流,现场征集对办法修正草案的修改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进一步促进了我省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地方性法规的修订与海南省的经济发展及自贸港建设紧密相连,调研组将认真梳理、充分吸纳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让修订后的法规更贴合海南海洋发展实际,既能加强海域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保障海洋权益,又能切实服务于海南经济发展以及自贸港建设这一重大战略目标,推动海南在海洋领域实现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陈创禄表示,要聚焦海洋强省建设,向海图强,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强化自贸港建设用海要素保障,加快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科技创新,培育海洋新质生产力,打造现代海洋经济发展高地。要加强主动对接,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交流相关法规条款修订完善的意见建议,共同推动不断完善海南地方性法规,为海南经济发展和自贸港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依法管海、用海意识,推动构建规范用海秩序,尽快建立有效保障机制和有力政策供给,及时将法规确定的制度规范转化为实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文字:徐涛 孟子豪

图片:莫华慧 翟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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