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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公安局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1-31 17:34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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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万宁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创新公开载体,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有力推进我局信息公开纵深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平安万宁微信公众号、万宁公安今日头条号等新媒体,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2023年,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共更新各类信息112,更新了领导信息及机构职能。同时,在社会上大力推行“平安万宁”微信公众号、“万宁交警微信工作号等2023年通过平安万宁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动态1036条、万宁公安今日头条号418、抖音39条、微信视频号36条、万宁交警微信公众号1203条、万宁交警抖音号100条、万宁交警视频号100条、万宁交警新浪微博1135条、万宁交警今日头条1021条

(二)依申请公开和行政复议开展情况。2023年,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

(三)主动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督促各单位积极、主动地履行好政务信息公开职责,不断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17

行政强制

9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业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诉求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重视度不够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提高政府公信力、服务群众高度来抓落实信,政府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

(二)业务水平不够高。对内容是否公开把握不准,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沟通联系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存疑的问题,没有积极主动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协调解决。

改进情况: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引起足够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定期不定期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切实提高责任领导和责任的业务水平。明确工作运转流程,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落实审批手续,严格核稿工作,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权威、有效公开,切实做到制度完备、工作长效。

(三)加强沟通联系。积极主动与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沟通联系,请教政府信息公开遇到的问题,在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立行立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提高工作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公安“放管服”改革。按照省公安厅关于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不断创新完善与海南自贸港建设和万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公安服务管理体系。一是加快万宁市政务服务公安分中心建设,争取年内建成正式投入使用,实现户政、出入境、“车管驾”业务“一门通办”,系统融合后实现“一窗通办”。二是推出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在公安机关相关的职能“窗口”,推行“一次式告知”、“一次性退补”、“一站式”办理的便民措施,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运行15个警务便民服务站、1个“无人车管所”,让群众“就近办”、“随时办”、“自助办”、“立可取”;通过平安万宁公众号等方式宣传发动群众,推广、引导广大群众使用“海南警民通”申请受理业务,实现线上线下同时办理,方便群众,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成立服务企业小分队,与企业建立无缝对接制度,为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提供交通运输、治安防控、人才落户、办牌办证等公安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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