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广州丰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7”员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索引号:77429274-8/2025-00037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万宁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09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9日广州丰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7”
员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5月7日7时许,广州丰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名工人米*祥在山根镇扶提村工地现场作业时被工友发现晕倒在基坑内,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为查清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及性质,为查清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及性质,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市政府成立以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山根镇政府等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发生原因、经过、人员伤亡等情况,认定事故性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相关企业基本情况
广州丰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A4K04T0P,负责人:李康昌,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7日,系事故发生单位。
(二)相关人员基本情况
米*祥,男,广州丰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系本次事故死者。
余*利,男,广州丰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系本次事故第一目击者。
余*彪,男,广州丰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系本次事故目击者。
余*虎,男,广州丰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系本次事故目击者。
黄*胜,男,广州丰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系本次事故目击者。
二、事故经过、应急处置及善后处理情况
2025年5月7日6时许,广州丰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米*祥、余*利等6名员工在牛路岭灌区工程军田左分干渠3#工地25号基坑进行绑扎钢筋作业,米*祥负责在坑上递送钢筋,其他人员负责绑扎钢筋。递完钢筋后米*祥走开,另外5人完成作业后,7点许余*利发现米*祥晕倒在28号基坑内。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余*利等4人对米*祥进行了初步抢救,并拨打120,待120救护车到达,余*利等4人协助医生将米*祥抬出基坑,经120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广州丰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积极配合家属处理米*祥的赔偿,已于2025年5月10日与家属签订赔偿协议并赔付到位。
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作业人员的询问,现场相片、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米*祥)以及对证人证言的核实,认为导致此次事故的原因是:米*祥在作业时由于自身身体原因突发急性心肌梗死,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与询问,广州丰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组织员工按要求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并按要求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该公司对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评估和分级管控。
五、事故性质
米*祥在作业时由于自身身体原因突发急性心肌梗死,抢救无效死亡,综上所述,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此次事故虽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但为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提出以下防范措施:
广州丰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在员工上岗前做好员工岗前体检工作,避免员工带病上岗。举一反三,预防和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调查组成员签名:
广州丰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7”
员工死亡事故调查组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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