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市财政局 转发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25-9/2021-00004 分 类:财政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万宁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2021年01月04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4日 文件状态:是万宁市财政局
转发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市审批局:
现将《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琼财税〔2020〕1112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调整后规定的征收标准和减免范围,做好免征、减征和缓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管工作,对因收文时间滞后造成多收费的,由你单位按规定程序将已缴的收费退还缴款人。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
附件: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pdf
万宁市财政局
2021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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