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召开万宁市城镇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一)
索引号:00821205-9/2023-00023 分 类:国防、其他 发文机关: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15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5日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召开万宁市城镇自来水价格调整
听证会的公告(一)
为了规范政府价格决策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定于2023年12月召开万宁市城镇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现将听证会参加人、产生办法及报名方式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条件、构成及产生办法
(一)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听证会参加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2)对自来水价格有一定认识;(3)热爱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议事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4)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5)同意公开姓名等必要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办法。
听证会参加人:31名,由消费者、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构成。具体如下:
1、消费者15名。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或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2、经营者2名。由经营企业报名或推荐产生。
3、利益相关方2名。由经营企业推荐或自愿报名产生。
4、市人大代表1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产生。
5、市政协委员1名。市政协办公室推荐产生。
6、社会组织人员1名。由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7、政府有关部门7名。其中:市政府办公室、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各单位推荐产生。
8、专家学者2名。由市发改委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
二、旁听人员产生办法
旁听者3名,自愿报名随机选取产生。
三、新闻单位产生办法
新闻媒体人员若干名,采取自愿报名产生。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报名参加听证会人员可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见附表)填写,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送至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或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至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周珊妃,联系电话:62230582,电子邮箱:wnfg0582@163.com。地址:海南省万宁市市委办公大楼313办公室。
(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
特此公告。
附表:1.价格听证会消费者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2.价格听证会单位听证参加人推荐表
3.价格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
4.价格听证会媒体参加报名表
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1 价格听证会消费者听证参加人报名表.docx
附件2 价格听证会单位听证参加人推荐表.docx
附表3 价格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docx
附表4 价格听证会媒体参加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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