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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5年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预算

索引号:00821180-6/2025-00013 分  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万宁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21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1日





2025年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及一切敌视社会主义的破坏活动。

(三)防范和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包括经济领域的严重犯罪活动。

(四)加强治安行政管理,消除、减少发生犯罪和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创造和维护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机构设置

(一)政秘股:负责党的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的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推动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二)财务室:负责东和分局及各派出所财务等工作。

(三)各派出所:东兴派出所、东岭派出所、东和派出所、南林派出所、新中派出所,负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维护辖区治安保卫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调解治安纠纷;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办理辖区户籍档案等工作。


第二部分  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2025年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61.71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161.7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129.34万元、上年结转32.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161.7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安全支出1022.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92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61.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7.79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安全支出1022.20万元,占8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2万元,占3.55%;卫生健康支出71.37万元,占6.14%;住房保障支出26.92,占2.3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831.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7.25万元,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较多且没有新录用员工。

2.公共安全支出(类) 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90.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3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名称发生变化。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5年预算数为27.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8元,主要是去年退休人员较多。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4万元,主要是去年退休人员较多。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9.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27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变动。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61.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82万元,主要是去年人员及基数发生了变动。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6.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55,主要是去年退休人员较多。

三、关于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971.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9.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41.36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此预算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此预算经费。 

六、关于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161.71万元。

七、关于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2025年收入预算1161.7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2.37万元,占0.28%;经费拨款收入1129.34万元,占99.7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7.79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收入减少。

八、关于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2025年支出预算116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1.34万元,占83.61%;项目支出190.37万元,占13.5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3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东兴派出所、东岭派出所、东和派出所、南林派出所、新中派出所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9.3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万宁市公安局东和分局1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161.7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5年东和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2025年东和分局预算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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