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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27-5/2024-00323 分  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机关:万宁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24年09月24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4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宁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万宁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十六届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24

(此件主动公开)

万宁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审核确认权限

下放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深化我市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进一步织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根据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实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的通知》(琼民便函〔2022〕28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24〕9号)、《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琼民规〔202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审核确认权限下放镇(区)工作,有力破解市民政局与镇(区)两级审核确认时间过长的问题,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时效,提升服务效率,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缩短审核确认时限,提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精准度及享受政策的及时性。

二、工作任务

)成立审核确认小组。

各镇(区)要根据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要求,成立审核确认小组,组长由镇(区)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职领导担任,组员由镇(区)班子成员或镇政府(区)其他部门工作人员担任,依据相关规定开展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审核确认工作。

(二)优化认定程序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以家庭为单位,按照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等基本程序进行资格认定,审核确认程序参照《海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细化村、镇、市三级责任分工。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镇(区),程序要规范到位严格按照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要明确村(居)委员会履行协助责任、镇(区)的审核确认主体责任、民政局履行监管责任,做到权责一致。对在审核确认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或引发群众上访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层层追究。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对改革中出现的失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视情节轻重可减轻或免于处罚。

1.村(居)委会职责。负责协助镇(区)认真做好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收入财产核算、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政策宣传以及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委托申请等工作,在刚性支出家庭申请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调查阶段负责初评初审责任,村(居)委会书记主任负主要责任,分管民政村(居)两委干部负直接责任。

2.镇(区)职责。(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的责任主体,镇(区)主要领导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审核确认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入户调查人员在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审核中对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完整性负责。切实履行好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申请受理、信息核对、入户调查、公示、审核确认等职责;宣传、贯彻、执行社会救助相关政策;管理辖区内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信息台账和档案资料;根据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对象核查情况依法依规作出动态调整意见

3.市民政局职责。负责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指导镇(区)开展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审核确认业务培训工作;对全市享受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政策对象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加强对镇(区)的监管,对镇(区)上报的新增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进行全面审查;加强与其他专项救助衔接,及时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推送给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部门或者服务类救助、慈善帮扶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的救助渠道。

)推进诚信救助。将虚报、隐瞒家庭实际收入、财产、支出、人口情况,提供虚假材料,隐瞒应得赡养费、抚养费和其他收入等骗取社会救助金或者服务列为社会救助失信行为,并建立社会救助失信行为黑名单台账。

)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通过健全镇(区)民政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落实基层民政工作经费,工作经费列入各镇(区)当年度财政预算,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实现基层民政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有章程办事、有能力办事,全面提升民政综合服务管理经办能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保障及要求

市民政局、各镇(区)和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抓好落实,确保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审核确认下放工作全面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区)工作,是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体现党和政府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内容,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希望。各镇(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和政策有效落实。

(二)开展政策宣传。该方案作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抓手,各镇(区)和各有关单位要将其贯穿于工作落实全过程,专题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既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又要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策,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熟练执行政策的能力,推动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全面公正落实。

(三)加强协作配合。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研究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抓好落实。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协调和管理职能;各镇(区)要认真履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审核确认工作;审计、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职责,确保各项救助政策全面落到实处。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四)注重工作实效。各镇(区)、各部门要以此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工作操作规范,加快推进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管理依据法制化、申请审核确认程序规范化,救助对象管理动态化,管理队伍专业化,工作监督经常化,努力把全市社会救助服务和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万宁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审核实施工作参照《海南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执行。

五、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六、本方案由万宁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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