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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印发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51-5/2021-00045 分  类:部门文件/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03日 文 号:万人社〔2021〕240号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3日


关于印发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

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效防范和及时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局制定了《万宁市2021年度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于2021年8月20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82




万宁市2021年度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

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效防范和及时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决定于2021年8月20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经研究我局制定了本方案。

一、专项检查时间

2021年8月20日至10月31日。

二、专项检查对象和内容

专项检查对象: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酒店、加工制造、旅游、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劳务派遣单位。

专项检查内容:1.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包括用人单位遵守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情况;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5.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6.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7.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8.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万宁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长:欧天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李志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员:黄会鹏 钟妮 祁奕龙 卓霜梅 杨景莉 蒋科运

            朱学 文丽芳 文福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组,联系电话:0898-62231081。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检查小组成员要充分认识依法维护劳动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专项检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创新思路、结合实际检查情况,制定行动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认真做好专项检查相关材料和总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三)抓好整改落实。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用人单位,特别是发生过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或存在明显违法隐患的用人单位要逐一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布。

(四)宣传发动。通过发放资料、上门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意识,提高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附:万宁市2021年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情况汇总表




2021年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情况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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