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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4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6期)

索引号:73581299-0/2023-00301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12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2日

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4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6期)


近期,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共9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食用农产品9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万宁万城丹姐农副产品销售店销售的水芹,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艾科瑞(海南经济特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万宁万城陈彩玉蔬菜摊位销售的水芹,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艾科瑞(海南经济特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万宁万城丁陈柳蔬菜摊销售的水芹,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艾科瑞(海南经济特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万宁万城丁陈柳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腈菌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艾科瑞(海南经济特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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