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预算
目录
万宁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名词解释
万宁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省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研究推进医疗保障改革,研究提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医疗保障工作方面的万宁意见和建议。
(三)依照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负责医疗机构协议签订,加强事中事后基金监管。
(五)负责组织落实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六)负责组织落实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七)负责组织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建立万宁地区与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相适应的人才医疗保障机制。
(九)组织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组织实施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我市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和“四级协同、分级诊疗”的医联体创新发展。
(十)完成省医保局和市委、市政府等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职责分工。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医联体创新发展,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万宁市医疗保障局内设4个处室,包括办公室、待遇保障岗、医疗医药服务管理岗、基金监管岗。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万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3.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1万元,主要是市级经费提高。其中,收入总计293.2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90.58万元、上年结转2.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293.2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24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3.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1万元,主要是市级经费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0万元,占7.06%;卫生健康支出260.70万元,占88.9%;住房保障支出11.84万元,占4.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29万元,主要是2026年社保基数上涨;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4.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5万元,主要是2026年医疗基数增加;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10.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上升1.93万元,主要是公补基数上升;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2026年预算数为26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上升15.37万元,主要是2026年市级经费有所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11.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5万元,主要是2026年人员公积金基数上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万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62.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1.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0.7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万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
(二)万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万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万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万宁市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万宁市医疗保障局年收支总预算293.2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八、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收入预算293.2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66万元,占0.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0.58万元,占99.1%。
九、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支出预算29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08万元,占55.27%;项目支出131.16万元,占44.7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万宁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60.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万宁市医疗保障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万宁市医疗保障局为本级预算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见正文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1个月及以上租车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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