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收回土地的通告
索引号:/2023-00111 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3年10月17日 文 号:万府〔2023〕81号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7日万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收回土地的通告
为加快万宁市万让2023-22号地块开发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征收收回位于万宁市兴隆旅游度假区侨乡路西北侧地段部分土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及用途
万宁市万让2023-22号地块,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其他商务混合用地。
二、征收收回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万宁市兴隆旅游度假区侨乡路西北侧地段(具体坐标详见附图所示)。
三、土地的权属单位和征收收回面积
征收收回礼纪镇莲花村委会内村、大园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和海南农垦东新农场有限公司、兴隆华侨农场使用的国有土地,总面积约224.88亩。
四、凡对上述范围内有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主张的单位或个人,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礼纪镇人民政府、海南农垦东新农场有限公司和兴隆华侨农场提出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权利或自动放弃权利主张。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地范围内突击抢种的树木、青苗,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给予补偿。
特此通告。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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